【参考】千万拆迁补偿款轻松到手 为何杭州还有拆迁户怨声满天?

    69个村!59796户!这是杭州2017年一年产生的拆迁户数量!今年,杭州对外宣称继续拆迁4万户!如果全部实现,不好意思,十万拆迁户大军已经赶到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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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凤凰网

    如果数据冷冰冰 那小编讲几个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拆迁故事

    1.转包二房东 坐收租金

    老谢(化名)是一家国有单位的驾驶员,最近老谢很烦,他早几年分到的三套安置房全下来了,都是128平以上的大户型,而他心烦的原因很简单,这些安置房到底要怎么出租才更划算。最终,老谢大笔一挥,将最大的一套分成了13个房间,一口气转包给最近在小区内无比活跃的二房东们,坐收租金。不过,老谢觉得自己还是亏了。

    2.干的不开心 拆迁后马上辞职

    阿毛(化名)是个80后,一直在一家单位上班,最近,听说他辞职了。同事们都很不解,为什么平时老实肯干的阿毛会突然辞职,伴随着大家的不解,关于阿毛离职原因的传言甚嚣尘上。过了几周,真相大白,原因很简单,阿毛家拆迁了。原来,平时踏实肯干的阿毛干的也不开心,既然拆迁了,他选择了辞职。据说现在,对于未来,阿毛也没有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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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这轮拆迁,的确改变了很多人的人生轨迹,不过好像拆迁的和被拆的都有些不开心。而回望整轮大规模拆迁,你更会发现,这其中好像忽视了太多的问题。

    杭州师范大学卢福营教授认为:杭州当前城中村拆迁过程中重物轻人,在后拆迁时代会影响到这些区域的未来!当前的城中村改造强调短期的运动式攻坚,没有能够把城中村改造中的房屋征收拆迁与后拆迁阶段的城中村建设、城中村居民的美好生活需求和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因房屋征收拆迁而引发的一系列新矛盾、新问题未能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关注和有效解决,城中村居民民生发展的可持续性缺乏有力保障。

    更糟糕的是,本轮城中村改造的拆迁安置补偿极其优厚,且改造后能够大大提升居住环境,城中村户籍居民是最大的获益者,应当积极响应,充分认同。但是,卢福营教授在调查中发现,拆迁工作还是成为了一场“攻坚战”,拆迁过程中还是骂声一片。对此,基层工作者也时常抱怨,觉得难以理解。

    对此,卢福营教授建议: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正确处理拆迁中的四对关系,有序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

    一是经济政策行动与社会政策行动的关系。在以合理的经济政策推动城中村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人居环境改造、产业升级、产城融合的同时,需要更好地借助恰当的社会政策促进城中村居民的职业转变、生活方式转换、社会关系重建、权益平等、社会融合、城镇认同等,促进城中村居民的市民化。

    二是征收拆迁与后续建设的关系。要拆迁,但更应重在建设,实现城中村改造的重心转换。及时开发城中村拆迁改造地块,合理利用和加快建设,促进城中村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关注城中村改造带来的居民生活和城中村社会变化,有效解决新问题、新矛盾,促进城中村的和谐发展;精准识别城中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并借助城中村改造更好地满足居民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中村居民的生活满意度。

    三是“在籍居民”与“在地居民”的关系。改变当前城中村改造中无视城中村外来“在地居民”权益的不当做法,更好地体现城中村改造成果为包括外来“在地居民”在内的全体城中村人民共享。

    四是行政推动与人民参与的关系。在继续发挥行政力量和政府功能的同时,更充分地吸纳人民参与,尤其是让城中村居民(包括在地居民)群众在城中村改造中获得多形式、多渠道的平等沟通与民主协商机会,将城中村改造转变为一项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共建行动,在参与中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度、支持率、幸福感。

    并且,要从长远上建立城中村房屋产权的“四权分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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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归房主外,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房屋使用权则有可能属于租客。

    城中村改造特别是房屋征收拆迁有可能对四个权属人造成不同程度的权益影响,需要分别对四个权益人做出相应补偿。

故此,应当改变当前城中村改造中只关注城中村居民即房主利益的做法,合理处置四个权益人在房屋拆迁中的补偿和城中村改造成果分享的问题。

    需要更好地关注宅基地所有者的权益,并适当地顾及城中村房屋租客(使用者)的利益。比如,规划和建设一定数量的租赁房,满足原城中村租客群体的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