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2日,深圳市龙华区的城市管理局和住房建设局突然颁发了一个红头文件,要求12月15日前取消所有的楼层垃圾桶,并由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小区管理处在每栋楼下设置分类指引牌和分类收集容器(含厨余垃圾桶)。给出的理由是“切实消除居民区的火灾隐患,同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打造垃圾分类‘深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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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一举措并没有得到居民的拥护,反而招致居民的强烈抵制,理由主要有:1.先撤桶,再督促物业公司进行分类处理是否本末倒置?是否官僚主义、运动式执法?2.楼层的桶撤了就能够垃圾分类?3.政府的环卫车回收垃圾时分类了吗?他们不也是将所有垃圾倒在一个车里?
很快,随处可见的垃圾堆和污水横流的小区环境,让很多业主极其不满,还有人将照片发送到媒体表示撤桶不仅没有改善环境,反而增加了细菌传播的风险,并调侃没有充分调研和沟通就做出强行撤桶决策者是住在别墅拍脑门想出来的政策。
有人说深圳龙华的撤桶风波,折射出国民素质做不到垃圾分类,并列举了日本精细化的垃圾分类作为对比,但是笔者认为核心问题不在于此。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首先需要政府提供全面的宣传教育,让居民知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垃圾如何分?其次要有完善运输体系和末端处置体系,垃圾治理从来都是末端决定前端,在尚未形成综合性的垃圾处置体系前就强行分类必然是徒劳无功;中间环节的混合运输更是大大打击了居民的分类积极性。再次,垃圾的投放标志应该简单易识别,降低居民的学习成本,毕竟良好的分类习惯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努力,绝非一蹴而就。总之,垃圾分类绝不仅仅是居民的事,也不能完全归结于国民素质,它需要一个健全的体制、完整的体系,运动式治理适得其反。
文中观点源自我院高级研究员徐林教授,感谢对本文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