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不仅深刻影响着社会治理的运作模式,也让我们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大数据中。空气质量、交通流量,甚至是步数、心率等均被各种设备以变量的形式所记录着。
如何利用好我们周围的这些数据,使其最终能够更精准地服务社会,尤其是在环境保护、公共健康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应成为大数据时代的主攻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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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数据在生态环保中的作用为例,挖掘环保相关数据的潜在价值应是生态环保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目前,大数据在我省生态环保领域的应用依然存在比较明显的短板。对此,虞伟就我省当前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所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具体分析如下:
1.从环境数据共享来看,目前涉及环境保护各业务领域的各类数据库缺少顶层设计,还没有进行有效整合。
2.从环境传播角度来看,公开的环境数据比较抽象,缺少环境数据动态变化与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直观的可视化呈现形式。
3.从环境管理角度来看,政府部门的各类环境数据二次加工不够,还没有发挥数据对环境决策的支撑作用。
以全省环境执法为例,根据2013、2014、2015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目前环境执法方面的数据一般只统计当年环境违法案件总数、罚款总金额,个案处罚金额,移送行政拘留数量,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数量等,没有按照水、气、噪声、固废、辐射等环境要素进行相应的统计,没有将环境执法力度同环境质量改善、环境污染重点行业和区域整治、公众投诉热点等情况进行关联分析,不能有效评估环境执法的实际绩效,不能让我们清晰地看到自身的短板。另外,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如建设项目审批、环境执法的数据还没有以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公开,为数据二次加工利用带来了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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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我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所面临的挑战,虞伟提出三点对策建议:
1. 共享数据,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按照环保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方案,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省级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首先要整合环保部门各业务领域的数据库,再推动海洋、水利、建设、气象、国土、交通、电力等有关环境能源数据共享,成为浙江省政务云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环境执法、建设项目等信息还没有结构化公开的情况,加快推进结构化数据公开进程,便于数据流转。
2. 激活数据,不断提升环保部门互联网能力
建议参照公安、法院等数据库平台,建立和完善基于组织机构代码或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环境监管对象数据库,将工商、信用、电力、城建等信息进行整合,实现环保执法后督查流程化、电子化管理。在执法监管方面,充分运用大数据开展对行业平均排污水平进行分析,再关联企业的用电量、用水量、原材料用量等数据,基于现有的在线监测平台采集排污数据,如果出现异常就系统自动预警。根据处罚对象类别、环境要素等进行分类统计,将环境处罚情况跟环境信访投诉、环境质量指标等进行关联分析。建立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危险化学品电子监管平台。借助大数据、云计算来弥补当前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的短板。
3. 呈现数据,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可视化
要基于现有的污染源地理信息、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数据、环境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气象数据、城市交通出行数据、省市的GDP数据以及百度查询、微博发帖、网购数据等,重点对我省空气污染与居民生活、环境执法力度与环境质量变化、环境污染与居民健康、GDP与环境质量以及污染治理预警评估等方面进行基于可视化方法的环境数据分析。以治水为例,通过升级目前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来采集河流的各种物理、化学、生物数据以及气象数据,通过虚拟的数据,用可视化来模拟呈现出真实的河流环境,以此来评估治水措施的有效性,供决策部门和领导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