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如何建设邻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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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居民对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便捷性的需求不断提升。2018年初,浙江省商务厅、民政厅、国土厅、建设厅和质监局联合印发的《浙江省邻里中心(街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是回应了居民的这些诉求。然而,邻里中心在推进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也引起了居民对邻里中心功能与宗旨的误解。首先,《通知》中对邻里中心的功能定位基本是以商业业态布局为核心的生活功能配套,过于强调商业业态和功能,忽视了邻里中心作为综合体对于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重要意义;其次,邻里中心的整体性空间布局不合理,小而全导致功能局限、重复建设。

    邻里中心应该怎么建呢?

    1、邻里中心建设至少应以街道为单位,整体筹划、统一布局。邻里中心的布局应打破社区区划的藩篱,以方便居民为要旨、以服务的人群密度为考量。一个邻里中心可以包括3-4个社区,由街道层面统筹这些社区的用房来建设邻里中心,一方面可使邻里中心可使用的空间资源相对宽裕,便于统筹散落在不同社区甚至小区的公共用房合理布局各种功能,使邻里提供的服务功能更加多样化,也避免了重复建设;另一方面在中心城区,这样的划分也使得各个功能区之间以及其与居民的居住地之间的距离可控,一般来说步行15分钟至20分钟左右即可到达,这个距离显然不会打击居民享受服务或者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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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邻里中心建设应兼顾生活功能和基层社会治理功能。邻里中心应该是一个综合体,其中既要有以便民服务为主旨的商业业态功能,同时也应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社会治理平台。基层政府应以邻里中心为平台,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合理规划和引导居民的组织化参与社区的各类活动。邻里中心还应成为基层行政性公共服务的窗口,让居委会摆脱行政工作的困扰而真正成为居民自治的社会组织。

    3、邻里中心建设应兼顾规范性和地域特色,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居民日常需求和吸引居民参与公共事务为要旨。邻里中心的规划和建设既要有规定动作也要有自选动作,一方面普遍性和基本的服务必不可少,应成为各地邻里中心建设的规定动作,另一方面,考虑到我国乃至我省不同区域的居民生活习惯与文化休闲需求差异巨大,邻里中心的建设也不能千篇一律,只有融入地方元素的邻里中心才能够特色鲜明、精彩纷呈,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亮丽风景线。

    4、街道层面应根据入驻邻里中心的各类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公共属性分类支持和管理。邻里中心中那些承接基层社会治理功能的软硬件设施应全部由政府投 入,并且其运营成本的80-90%也应由政府承担,剩下的可从其提供服务必要的收益中获取,如邻里中心出租乒乓球场地等可获取一定的收入。商业业态的软硬件设施应分成两种类型,一是社区居民自发成立的便民服务点,其设施应以政府投入为主,运营成本可以适当多让业主承担;二是盈利性商业业态,这部分可采用招商形式进驻,不仅自负盈亏而且要缴纳必要的租金或税收。

    5、邻里中心应稳步推进,切记一刀切,盲目上马。各个街道的资源禀赋不同,并且新旧社区的基础条件也不一样,邻里中心的建设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坚决杜绝大拆大建。城市中新建的区域可在规划中把邻里中心建设作为一个要素纳入,按照相应的标准建设;在旧城区或者建成区,要充分盘点各个社区的用房资源,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改造,功能上满足邻里中心的要求即可,而不应过分苛求场地资源的标准化或一致性。

    本文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首席专家,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林感谢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