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泰顺县:富民安民的生态搬迁工程

    泰顺县筱村镇北坑村是全县20个民族村之一,也是筱村镇生态搬迁主要安居点。2015年底,北坑畲族村生态大搬迁工程(北坑村抗震安置小区)开工建设,2016年12月竣工,2017年开始实施畲族特色村改造,原先基本住在山上的村民现已全部入住村里。71岁的北坑村民雷朝祥原先住在山上的老房子里,现在的新房不仅能抗6级地震,四层的楼房还能让家里5口人住得舒舒坦坦。作为浙江省生态搬迁示范点,近年来,筱村镇根据生态搬迁四张清单,为生态保护区群众、低收入群体、危房户、地震震区群众打造“安居”工程,在“下山居住、上山致富、人才回归、产业兴旺”16字生态搬迁上下足了功夫。

     温州泰顺“九山半水半分田”,是全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重点县、交通最偏远山区县和全面建成小康短板县,生态搬迁是补齐民生短板、放大生态优势的关键举措,更是推进扶贫攻坚、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治本之策。泰顺县通过开展山区“生态大搬迁”长效机制改革,精准聚焦群众最迫切、发展最关键的领域和环节,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实现基层管理机制、搬迁方式和地质灾害防治理念“三大转变”,探索出山区除险安居、集聚发展的新经验。

    整合机构“八合一”,一个部门管到底

    按照职能相近部门合并和打破条条对口的部门设置原则,将原先涉及10多个部门的“三改一拆”行动、“无违建县”创建、“大拆大整”专项行动、“三边三化”“两路两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地震灾后重建、台风地质灾害灾后重建等八大重点工程整合,专门成立生态搬迁建设工程指挥部统筹推进,通过机构虚拟化、运作实体化,改变“政出多门”状况,实现政策一个部门定、资金一个口子出。目前,该县成立城镇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作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专门负责生态搬迁平台建设、政策制定、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 

    “最多搬一次”,县域内跨区域自主安置

    打破城乡区划,改变以往由行政村到乡镇再到县城的逐级安置模式,破除过去下山移民“点多分散、重复搬迁”和“点对点”的限制,在中心镇、县城择优选取黄金地块,统一规划建设高品质搬迁安置小区,实现有组织规划、一步到位、集中搬迁安置。如,县城无区域生态移民区拿出最好地块为集聚群众建设最安全放心的住房,在安置点附近建设泰顺中学、泰顺体育馆、中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就近布局占地800多亩的小微创业园、竹木产业加工园和来料加工点,确保群众搬得下、住得安、富得起。 

    制定民安民生政策,实现资源最大化

    制定出台灾后重建、宅基地复垦、农民建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抗震安居等系列搬迁安置政策,将原先分散投入到偏远山区的各类资金,最大限度集中奖补到搬迁群众身上,配套提供贷款贴息政策和水电、通信、电视等费用减免政策,根据拆除危旧房的类型、建筑面积、拆除时间节点实行“早拆早补、快拆快补”的梯度奖励,全面提升群众政策获得感、安居幸福感。提高搬迁人均补助标准,并按照房屋面积给予万元拆除奖励,搬迁户还可享受政府50%贷款贴息补助。同时,搬迁后宅基地复垦按每亩得万元补助。 

    首创共有产权房和廉租房机制,助力精准扶贫

    将共享理念充分融入山区城镇化推进全过程,率国家、省市之先研究出台生态大搬迁建设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和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在建生态搬迁小区预留部分房源用作廉租房、共有产权房,同步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年审管理、变更管理、使用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机制,重点为纳入生态大搬迁清单、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当地廊桥——氡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生态保护范围内需要搬迁且唯一原房拆除,或者无房困难群众提供住房保障,帮助困难群体“应搬尽搬”。 

    探索权益保障机制,资源双向流动

    创新“权随人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搬迁下山群众土地、山林权益不收回,仍归村民所有,通过土地流转、山林权流转、产权租赁等盘活资产,构建“农民下山、产业上山”“搬家不搬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打消村民下山无田可种的后顾之忧。如,竹里畲族乡村民搬迁后,土地山林权整乡流转,规模化发展猕猴桃、水果采摘等生态高效农业,为群众拓宽就业增收之路。 

    专业代建代管,打造品质小区

    引入专业房企和物业公司代建代管生态移民安置小区,实现小区选址、建设、管理高端化,以高品质商品房标准打造安置小区,保障群众有房住、住得好、住得优。如,罗阳镇无区域生态移民点引入绿城代建模式,与国内一流的房企绿城集团建立中长期合作关系,形成项目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物业管理全过程代理,用最好的地、最优质的企业建最高端的安置小区,改变以往安置小区低端无序、无人管理的状况。 

    农村与城市管理结合,提升城镇化品质

    一方面,紧抓保民安的根本,把握好山区基层治理“治什么”的关键,依托生态大搬迁工程,拔除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最大隐患,破解发展与保护的突出矛盾,实现地质灾害隐患区、生态保护核心区等区域内的45万名群众进城入镇、除险安居、集聚发展,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目的。另一方面,坚持“凡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凡是利于提升服务效率的,都可以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范畴”的理念,以“最多搬一次”助力“最多跑一次”,创新下山村民自治与物业公司管理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建立健全“楼长制”、全科网格员代办制等,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集聚专业化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志愿服务团队等参与社会治理的合力,实现乡村治理从单一管理向多元服务转变,帮助下山群众更好、更快融入城镇生活,广泛参与城镇社会治理,有效提升山区城镇化整体品质。 

    综合改革调动积极性,实现生态搬迁

    建立生态搬迁优先,要素集中供给、差异化分配机制,实现资源要素向生态搬迁等生态建设重点区域倾斜,充分调动各地生态搬迁积极性。搭建城镇建设投融资平台,对生态搬迁建设用地实行国有划拨,引入农村宅基地复垦EPC模式,创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全面破解建设资金和用地指标难题。创新推出“双百返还”机制,将经常性收入超收部分和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0%返还给乡镇,促进人口、产业、资源等向中心镇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