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垃圾治理”需要建构闭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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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治理”关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据统计,当前我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深陷“垃圾围城”困境,很多城市已经无处填埋垃圾。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不断探求可行的治理方案。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等8个城市作为试点开始推行垃圾分类;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前,杭州等46个重点城市在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8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考察时指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2019年1月21日,国务院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可见,“垃圾治理”不仅是我国城市发展的短板,而且正在带来持续的环境压力,遏制垃圾增长趋势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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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春节之后,“垃圾分类”这股新时尚之风吹遍浙江大地,然而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的巨大反差折射出“垃圾治理”的短板。居民前端分类的辛苦因后端的“混装混运”、“混合处理”而徒劳无功,从而大大降低了居民参与前端分类的积极性。因此,补齐短板、修复“断裂的链条”成为城市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质言之,“垃圾分类”不等于“垃圾治理”,更不等于“垃圾减量”,它只是垃圾处置链条的一环,并且,其是否有效还要取决于后端的有效处置。很多城市在治理垃圾的过程中仅仅关注了源头分类环节,似乎只要居民分类了,垃圾问题就解决了。殊不知,缺乏中端的分类运输和后端的分类处置,前端的源头分类就会流于形式,毫无意义,更遑论减量了。从整个垃圾治体系来看,“断裂的链条”首先要修复的环节应是末端的资源化利用环节。这是因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变迁,如快递业、外卖业务的发展必然给垃圾减量带来持续的张力,只有培育起后端的资源化利用能力,建构起从垃圾产生到资源利用的再生资源循环的闭环体系,垃圾才能成为“错放”的资源,“无废”才能可期。

    在这个系统中,政府所要做的就是撬动后端,通过税收减免和财政支持等手段支持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发展,税收减免应成为首选,一方面促进竞争,另一方面避免补贴导致的寻租行为。只有当后端产生需求,市场机制才能发挥作用,前端的分类才能有意义。概言之,只有建立在后端具有相应的资源化利用能力基础上的源头分类才是有价值的。居民看得到自己劳动的意义才会有分类的积极性,才可能从被迫分类走向主动分类。余杭区“虎哥模式”对于“干”垃圾治理的成功和萧山区对于“湿”垃圾治理的成功无不是基于后端比较完善的资源化利用能力。

    只有补齐短板、修复“断裂的链条”,分类才有意义,才能对居民提出强制分类要求,然而这些强制措施又必须是递进的。我们很难在几个月的时间或者几年的时间达到日本和德国那样精细的分类程度,“垃圾分类”必须从易到难,分阶段逐步培养其居民良好的自觉分类习惯,一蹴而就不仅不可能而且也容易激发矛盾。

    本文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首席专家,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林本文原载于浙江日报5月29日第六版,感谢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