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宁海县“审批法庭”机制

    宁海县“审批法庭”是借鉴司法庭审模式创设的一种运用法治手段对审批权力进行监督裁决的工作机制。因 “审批法庭”独立于改革各利益相关部门之上,能突破利益固化和墨守成规的藩篱,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障碍。

    针对部分民生事项审批前置多、部门“踢球”、多头审批、自我削权难等问题,宁海县委、县政府把民生关键事作为系统工程来抓,组建专业架构,成立县委、县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工作部(以下简称县跑改部),在县跑改部内专门设立民生事项前置清理组,全省首创“审批法庭”。以法律法规为唯一标准,对全县各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刀刃向内清理裁决,并以“一件事”改革进行统盘考虑,进行标准化的流程再造和数据跟进,从而探索出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地方改革创新模式。

    (一)创设“审批法庭”,刀刃向内解决“清理困境”

    一是搭好专业架构。牵头单位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以改革实际需要,专设综合协调、前置清理、一窗受理和数据共享4个工作组,其中以开设“审批法庭”为主的前置清理组,抽调全县法律和审批“专业型”干部,按改革重点分企业投资项目、民生事项、企业扶持3个组归口,为精准运行“审批法庭”机制奠定人才基础。二是规范运作模式。专门出台《宁海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审批法庭”工作规程》,“庭审”由县法制办负责召集,实行县法制办主任负责制,邀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等公开听证,用模拟司法庭审模式对全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一一清理裁决。三是明确清理标准。以“法不授权便无权”为唯一原则,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没有明文规定的前置和条件一律取缔。严格遵循“四个一律”工作标准,即凡法律、法规、规章设定以外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二)注重“标准再造”,质效并重推进“改革路径”

    一是形成精简后的新标准。对照省《系统指导目录》,制定形成《宁海县各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把清理后的事项关进“笼子”,做到只出不进,只减不增;对于新增的前置事项,未经“审批法庭”裁决通过一律不得实施。二是创建事项改革“九最”要求。对每一事项、材料、流程、所涉部门、工作方式,均要求按照“九最”(9个关键环节)标准进行流程再造:1、与群众的距离要最短;2、“减事项”的标准要最严;3、“减材料”的要求要最高;4、再造流程的环节要最少;5、告知的内容要最精;6、响应诉求的速度要最快;7、网上办事的事项要最全;8、联合办事的部门要最齐;9、政府内部运行的效率要最佳。三是信息化助力。对改革事项,从多部门多环节的“一件事”整合角度出发,以数字化政府转型的高度,大力应用“审批上钉钉”等方法,将涉及审批的部门,一律纳入钉钉,组建办理群和讨论群,并开发微应用进行扁平化运行,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低成本高效率审批模式。

    (一)打造监管新法,闭环效应破解“令行不止”

    一是网上运作形成阳光监管。创新性将涉及民生和企业投资项目等改革重点项目的审批,实名制在钉钉上数据运行,形成各单位环环相扣、处处留痕的工作方式,迫使任何一个环节不能掉链子,形成“人人既是办事员又是监督员”新工作格局,倒逼各部门工作作风转变,审批速度加快。二是强化监管力度。采取常态化督查、双随机抽查,体验式暗访等,对审批部门不自觉清除于法无据的事项,不执行“审批法庭”裁决决定的,加强督查通报,由纪检部门按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追究责任,列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的扣分项。三是创新推出人大代表回访制。实施人大代表监测“最多跑一次”改革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由人大代表通过“12345”政务热线平台,对办事事项开展回访,确保每个部门每月全覆盖,对连续亮红灯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再提交“审批法庭”进行回炉再造出台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