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村隶属东阳市南马镇,原来由11个小山坡组成,人均2分多地。改革开放前,全村没有公路没有电,用水困难。正是这样一个浙中普通农村,在党支部(2004年后为党委)书记邵钦祥的带领下,通过构建“党委领导、村委负责、企业支持、居民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体制,健全以德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自治为目标的治理体系,形成了原村民与新村民、村民与居民、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走出了一条“以工富农、以商兴村、共同富裕、全面小康”的“花园道路”。
郁建兴教授等通过针对花园村的观察调研,对花园村积极探索乡村社会治理作出了如下总结:
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于2003年考察过花园村,对花园村的发展和治理提出了殷切期望。花园村发展和治理的关键经验在于,坚持跟着党走,在自身党组织建设上花功夫,使村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方针、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实现乡村全面小康和有效治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首先,创新党组织的设置,“以老带新、强弱联带”,巩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2017年第二次并入9个村后,党委将全村党员打乱分散到6个支部,实行“以老带新、强弱联带”,杜绝了党组织内部的徇私舞弊和拉帮结派现象,巩固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其次,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依法治党、从严治党,不断提升党组织建设水平。花园村建立村级党校,通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推进“6+1”标准化建设、深化五星积分制度、建设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党建宣传栏、设立党员志愿服务站、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党建目标责任制、实行星级支部评定等举措,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夯实党建阵地建设,提升党建管理水平,严格党建绩效考核,实现了党建提档升级。
最后,全力开展干部队伍建设,造就了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花园村多数领导由具备企业家精神、有战略眼光、有社会威望的“能人”兼任,不拿村里一分钱;少数干部由具备专业知识、有时间精力、有服务意识的全职“管理者”专任;一线工作人员由年轻、专业的专职人员承担服务工作。三支队伍分工明确、优势互补,从而达到决策科学、管理专业与服务周到的工作效果。
始终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不动摇,增强社会行为规范能力、矛盾纠纷调解能力、道德文化引领能力。
花园村积极探索和完善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以自治为目标,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基础,整合多种资源、协同多方主体,创新多元形式,实现乡村“管理民主”向“治理有效”的升级。
首先,通过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和严格监督完善乡村自治。花园村所有村干部都经过民主公开选举产生,村务实行严格的公开制度,凡涉及村庄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都由党组织牵头,组织群众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协商决定,形成的统一意见必须严格执行。在并村后,花园村探索“村-小区”二级治理机制,将19个村改组为“小区”,在村党委统一领导下,小区分头进行日常管理,实现统一决策与分头执行的有机结合。与此同时,花园村不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生态公约》、《村民道德公约》,对尊老爱幼等乡土传统和建设规划等现代秩序各领域进行规定,作为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等荣誉评定的依据,并与各项福利的发放挂钩,以此来约束村民自觉遵守。切实做到了依规治村、自我约束、令行禁止,形成了良好的村风民风。
其次,通过建设专业的法律人才队伍,依法调解矛盾纠纷,加强乡村法治。花园村联合南马法庭、市司法局等部门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治保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外来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支200多人的队伍,依法维护社会治安、执行巡逻任务、调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为规范管理行为,花园村成立了法律事务部,全权负责村内各类争议纠纷案件的处理,制定了从受理、调处到归档等一套规范程序。通过上述举措,花园村实现了“小事当天解决,大事三天解决”、“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出村、村民零上访”。
最后,通过培育和弘扬健康向上的“花园精神”,实现乡村德治。花园村在实施自治和法治的同时,注重培育村民“勤劳致富、劳动光荣”的创业意识,“振兴花园是我的责任、繁荣花园是我的光荣”的责任意识,“身在花园爱花园、我为花园作贡献”的归属意识,“创业在花园、致富在花园、投资在花园、消费在花园”的分享意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感恩意识,“有付出才有回报、有作为才有地位”的奋斗意识,并对优秀干部、优秀员工、好人好事都给予表彰和奖励,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文化引领能力。
始终坚持开放、融合、有序的社会治理理念不动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
首先,平衡发展多种经济实体,形成多元的乡村社会治理主体。花园集团是花园村的龙头企业,拥有48家全资和控股公司,年经营收入接近200亿元,围绕红木家具市场打造集体平台经济,集聚了2827家个体私营企业,吸引了5万多名企业经营者、公司“白领”、南北商贩、外来务工者,为花园村社会治理培育了多元参与主体。
其次,构建“一分五统六融合”体制,实现新村与旧村的融合。“一分”即村企分开,在政治经济上相互独立,明确了两者的产权和职责边界;“五统”即新旧19个村实现财务统一管理、干部统一使用、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统一安排、福利统一政策发放、村庄统一规划与建设,保障了资源整合与权利平等;“六融合”包括思想融合、班子融合、管理融合、资产融合、制度融合、目标融合,实现了包容发展与共建共治共享,有利于先后并入的各村平衡发展和深度融合。
最后,坚持开放平等原则,促进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的融合。通过旧村改造整理出来的部分宅基地,在统一规划、统一规格的基础上,由村集体流转给外来个体工商户建房并允许入户。鼓励本村将自有住房出租给外来人口,与他们共同居住、加快融合。村里投资兴建的影剧院、图书馆、医院、公园、幼儿园以及免费公交车等公共设施服务,本地村民与外来人员同样享受。2015年起,外来人员的买房、住宿、购物等消费,可以到村里报销一部分作为福利。花园村还通过建设前述的平台、队伍和网络,将原来村级16项代办事项增加到164项,率先在村级实现95%的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对象覆盖本地人和外地人,显著提升了办事效率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综合起来,花园村秉持开放、融合、有序的社会治理理念,通过解决农村现实问题、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培育文明风气等,探索出了一条美丽乡村发展之路;通过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治合一”,探索出了一条乡村有效治理之路,成功打造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