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0日,由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第113期公共政策沙龙——“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与地方立法”在杭州举行,会议由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主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浙江是积极迎接数字化浪潮的经济大省,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之下,浙江智能制造为企业的逆境突围和社会秩序的平稳运行提供了巨大助力。时值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着力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全面推进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的攻坚时期,地方立法是保障浙江数字经济提质增效的关键路径。2020年6月17日至18日,浙江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同时强调加快形成“做优做强数字经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继续走在前列”等十三项标志性成果。为此,浙江有必要持续发挥“窗口意识”,率先对数字经济立法的一系列相关问题展开探索。
与会专家围绕“数字经济的演进”、“浙江数字经济的发展瓶颈”、“数字立法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等关键议题,讨论了数字经济的法治框架在高质量发展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并针对现实困境和可能的风险寻求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对方案。最后浙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在总结各方发言的基础上,提出面向立法工作要“全面梳理现行法律体系”、“全面深刻把握浙江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律需求”、“精准识别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立法内容纳入治理理念”、“重视法律的实际效用”等五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