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由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举办的第120期公共政策沙龙——“浙江省环评政策创新与未来设计”在杭州举行,会议由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主持。
浙江自2015年以来逐步探索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改革从试点到全面推行历经五年,期间既有值得关注的成效与经验,也遭遇了不少改革的阵痛和瓶颈。当前,浙江正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在此关键时期,亟需进一步推动浙江省环评政策创新、探索环评审批管理制度的未来设计,完善源头治理策略,为提升环评审批效能和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与会专家围绕“浙江环评改革的成效”、“浙江环评政策制定与实施的瓶颈”、“地方环评工作的法律制约”、“浙江环评工作的制度建设与优化路径”等关键议题,讨论了浙江省“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自2017年全面推行以来,在进一步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针对改革的现实困境和可能的法治风险与环境风险寻求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对方案。最后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在总结各方发言的基础上,认为浙江省“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总体上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环评单位、企业的肯定,同时提出“推动地方立法以强化改革的法律保障”、“统一细化环评申报材料的编制标准”、“从重审批持续转向重事重事后监管”、“建立多元化的环评工作队伍”、“推动地方实践经验助力国家层面的改革”、“通过第三方评估精进改革中的政策创新”等六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