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这凸显了人居环境整治的紧迫性和艰巨性。
龙泉驿区(成都经开区)是成都市“11+2”中心城区之一,作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经济发展迅速。为加快推进龙泉驿区“都市田园·乡村公园”目标的实现,更好地在2021年第31届全世界夏季大学生运动会展示“美丽龙泉·宜居乡村”形象,龙泉驿区区委区政府通过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紧密协调,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采取围绕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业生产面源污染防治以及村容村貌改造提升等主要措施。
然而,龙泉驿区人居环境整治在实践过程中,也凸显了一些问题,包括:顶层设计不够完善,规划编制落后,缺乏创新与特色;工程量大,仅靠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在技术和人才方面缺乏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产业发展水平不高端,现代化程度低,经营规模小、业态单一;人居环境整治内生动力不足,缺乏与村民的互动沟通,整体的环保意识不强等。针对这些不足,龙泉驿区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的对策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注重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做到“建设有规划,管理有依据”。一是提升上位规划与村庄规划水平,一方面将区总体规划纳入省、市规划体系,另一方面将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二是分类规划,避免“一刀切”。针对区域内各地实际情况,因乡镇制宜,因村制宜。三是专项规划,保护传统村落。针对区内古村落、宗族祠堂等,在完善名录的基础上开展专项保护规划,保留修复其特色村貌,传承民风民俗,弘扬龙泉文化名片。
(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拓宽筹措渠道
稳定财政资金投入,一方面,省市制定出台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项目资金整合使用的相关政策和办法,完善专项的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并给予省市宜居乡村达标村、示范村创建专项补助专项资金,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示范一片。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调动社会力量,鼓励乡贤能人回乡建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倡导农民自身投入,加强宣传引导,激发村民自主性,发动村集体、农户个人分担垃圾清运费用,增强农村垃圾清运回收制度可持续性。
(三)着眼长效治理,健全管护机制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建成设施长期稳定运行。一是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 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二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完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三是将农村环境卫生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四)强化产村融合发展,加快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转化
将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转化成为村民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坚持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多渠道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把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阶段各环节全过程,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改善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为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奠定基础,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注入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