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研究员高艳东接受浙江日报“浙视频”栏目采访

    近日,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就人工智能著作权问题接受浙江日报“浙视频”栏目采访。

    高艳东研究员表示,关于人工智能创造的作品能不能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作品本身是否有独创性,第二是独创性的主体是谁。在我们国家,法律主体只能是人,不能是人工智能,至少在今天人工智能还不能成为民法当中的一个权力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