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金雪军教授和研究员朱玉成撰写的报告《完善新业态从业者的社会保障建议》获得有关部门关注。
报告认为,新就业形态通过“去劳动关系化”改变了传统劳动关系中的“强从属、强保障”属性,通过“弱从属、弱保障”实现了用工灵活化。但由于劳动关系模糊、劳动保障滞后,新就业形态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劳动关系模糊导致保障资格“缺位”,从业者社保参而不缴(断缴)情况突出,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难以有效覆盖,劳动诉求缺乏集体协商机制等。
基于以上分析,报告提出政策建议:1.调整“有劳动关系才社保”的政策思路,填补劳动关系政策“短板”;2.构建社保“三方机制”,实行“低准入、低享受”“先入门、后提高”;3.拓展“互联网+”人社一体化平台功能,健全社保异地转移接续机制;4.制订《新就业形态用工服务指导意见》,建立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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