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关于推动我国500强企业均衡分布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建议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大企业表现出很强的发展韧性。2021年“中国企业500强”除海南和西藏外,内地其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企业上榜。上榜门槛提升至392.36亿元,较2020年提升32.75亿元,已连续十九年提高。相比于2002年的20亿元,上榜门槛提升近20倍。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企业数量从2018年的172家逐年递增至222家。上榜企业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共364家企业上榜,占比72.8%。由于500强企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的不均衡和持续的分化,不能很好地发挥龙头企业“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带动作用。

    一是500强企业地区分布差距不断扩大,上榜企业数少于10家的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00强企业上榜数量仍在不断下降。这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处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在2017年榜单中上榜企业数为104家,在2020年榜单中仍有92家,到2021年榜单中进一步下降到87家。不仅如此,从2017年榜单到2021年榜单,这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上榜企业数下降和小幅下降的有11个,占比64.71%。退出榜单的企业数达3家以上的是天津、安徽、山西和湖北等地,尤其是2017年榜单中上榜企业均为14家的天津和安徽,2021年榜单中上榜企业数分别只有7家和8家。新增上榜企业数较多的是新疆,其上榜企业数从五年前的2家上升到2021年榜单的6家。

    二是上榜企业数少于10家的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榜企业经营能力相对靠后。其500强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值为1162.84亿元,仅为500强企业总体营业收入平均值的64.73%。是去除北京上榜企业后,剩余的407家500强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值的90.58%。主要原因在于这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头部企业数量太少。排名在前100强的仅有7家,占上榜企业数84家的8.05%;排名在前20强的仅有1家,占比1.19%。总的来看,东北和中西部地区在500强企业领域没有出现“后发优势”的现象,而是继续分化,拉大了地区间差距。同时,东部个别省、市退出榜单的企业涉及多个行业,值得重点关注。比如:天津近五年榜单中不仅上榜企业数从14家下降为7家,而且涉及综合、商务、零售、货币金融服务业,纺织、医药、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制造业等不同行业。安徽的情况也较为类似,5家退榜企业同样涉及多个行业。

    三是上榜企业数少于10家的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榜企业难以形成行业集聚效应。优势地区的行业集群对这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形成挤出效应。河北具备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集聚效应,近年该行业上榜企业数进一步增加,占本省上榜企业总数的58.33%,营业收入规模占比达71.05%。与此同时,这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则不少相关企业退榜。比如山西退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退出马钢(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退出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云南退出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和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退出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而上榜企业总数太少也难以形成行业集聚效应。山西的上榜企业中以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为主,占比达83.33%,但上榜企业总数仅6家。即使是新增上榜企业数较多的区域也没能形成行业集聚。新疆和贵州等地新增上榜企业数较多,但新疆新增的4家企业分布在建筑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等,贵州新增2家企业分布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因此,优势地区的挤出效应、上榜企业总数不高、上榜企业分布行业太广,限制了这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集中度,不能充分形成集聚效应。

    为此,建议:

    一、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布局,构建多层区域发展体系,降低地区差距,推动共同富裕。一是不同地区发展定位差异化,选择适合地区特点的行业发展方向,形成企业集聚效应,发挥核心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经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和各级人民政府协同);二是以先进带动后动,用好我国发展战略纵深,消化国内转移产业,形成区域梯度发展,高质量促进共同富裕建设(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经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和各级人民政府协同);三是优化全国产业区域布局,完善营商环境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力度,优化产业链区域布局,实现产业在国内有序转移,增强产业植根性(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经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和各级人民政府协同)。

    二、培育优势地方国企,提高企业整体营收规模和经营质量,带动中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减小区域差异。一是梳理各地地方国有资产,区分上市和未上市部分,按规模分层创新培育模式,补齐地方性国有企业的短板(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二是以地方国有企业上市平台为抓手,以资产注入、并购重组等手段进行国有资产证券化,快速做大地方国企上市平台(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三是加大未上市地方国有资产的重组整理工作,加快上市步伐,快速做大地方国企,带动中西部地区上榜企业数(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

    三、发挥领军企业作用,孵化培育高新科技企业,以领军企业带动当地行业集聚效应。一是以国家创新型领军企业为示范样本,鼓励企业建立科技试验场和科技研发中心,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经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协同);二是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并引导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开展一体化科技攻关合作,孵化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经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等部委协同);三是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格局,借力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机遇,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上市(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证监会等部委和各级人民政府协同)。

    四、中国企业500强仍以制造业为主,建立高质量目标,提升我国制造业企业的发展水平,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根据市场消费需求,支持鼓励制造业企业向中高端价值链转移,逐步淘汰低端产品。逐步打造一批全国性特色先进制造业总部基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经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和各级人民政府协同);二是对标国际先进制造业,以信息化、智能化的新兴产业带动传统制造业,提升产品竞争力(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经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三是重点鼓励、扶持并培育一批数字化提升人才和企业,形成一定规模的数字化转型服务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服务全国的企业改造升级(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经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等部委和各级人民政府协同)。


(作者金雪军系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刘建和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黄怡欣系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潘宇系中国人民银行绍兴中心支行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