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论】“两型社会”建设与高质量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以“高能耗、高投入和高产出”为基本特征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在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却也导致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可持续发展理念之下,为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和绿色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治理的协同和双赢,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其中,首次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两型社会)被视为推动我国转型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两型社会”建设理念在 2007 年在我国首被付诸实践,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圈被选作“两型社会”建设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创新性探索“两型社会”建设框架下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其建设的发展理念在十八大中被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框架,以文明社会建设来推动高质量发展之路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理论上“两型社会”建设作为典型的环境规制手段,能够有效增强生产活动的污染物排放约束并加强环境治理力度,是缓解环境污染压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有效举措。

    截至当前,“两型社会”建设实施已逾 15 年,该政策对于高质量发展所表现出的现实成效如何?特别是在当前的区域一体化战略背景下,地区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学习等日益密切,核心城市群对于周边地区的示范效应和引擎效应渐趋凸显,“以点带线、线连成面”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基本空间形态,那么“两型社会”建设对于周边地区的高质量发展是否同样能够产生影响?

    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体现在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等诸多方面,对于高质量发展的评价亦是系统性、多维化和全方位考察的过程。赵剑波等(2019)提出高质量发展深刻体现在产业和企业等宏观和微观层面,以生产、创新和环保为基础追求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统一;金碚(2018)提出高发展质量的量化分析难以进行,其评价体系应该涵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等诸多方面。一方面,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能够综合反映产活动的投入与产出效率,生产效率的提升既代表着技术水平的进步,亦能够对经济增长和生产规模扩张予以刻画;另一方面,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将污染物非期望产出纳入考量,从而反映既定生产条件下的环境质量变化。基于高质量发展的丰富内涵,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同样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王晓红等(2021)研究发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在人力资本对于我国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协同提升效应;范欣和尹秋舒(2021)认为数字金融发展对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具有积极作用,其中技术创新和地区创业具有重要的渠道效应;张军涛和范卓玮(2021)指出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能够通过生产技术效率提升和投入偏向型技术进步来推动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除上述因素之外,环境规制对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环境规制作为污染治理的重要手段,其有效施行离不开政府“调控之手”的支持,一般而言,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性环境举措对于地区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往往产生两种截然相反的作用。其一,环境规制的存在使得企业的减排成本大大增加,同时迫使大量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生产设备被淘汰,利润的下降会导致企业减产甚至停产,同时也可能导致本地企业的外流,最终导致生产效率的下降。基于不同的环境规制强化,Liang 等(2015)提出环境污染治理份额较大的情况下,环境规制的实施会对生产率造成负面影响,Wang 等(2016)同样研究发现高强度的环境监管会使得生产效率骤降;其二,环境规制的贯彻落实则会强化企业的绿色创新意愿,督促高污染企业主动引进和学习清洁生产技术等,进一步地,环境规制的实施拓展了环保产业的经营环境,有助于产业结构的绿色转型。Campbell(2003)提出环境规制的存在有助于改善企业布局,同时推动企业的生产技术进步。部分学者基于不同的环境规制类型讨论对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夏凉等(2021)发现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不利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而市场激励型和群众参与型则恰恰相反。“环境波特假说”认为,环境规制的实施能够基于技术创新等实现环境治理与经济增长的双赢,经验表明,环境规制对于高质量发展的确具有显著影响,但其具体的作用效果同时受到多重外部因素的影响从而具有不确定性。

    笔者通过2007 年武汉城市圈与长株潭城市群所建立的“两型社会”试验区进行准自然实验,采用包含非期望产出的 EBM-MML 指数所测度的色全要素生产率(GTFP)对高质量发展予以表征,综合运用双重差分法(DID)与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在城市层面考察“两型社会”政策的高质量发展效应,同时采用合成控制法(SCM)、工具变量法以及反事实分析等进行稳健性检验;同事将政策溢出效应纳入考量,基于空间双重差分法(SDID)考察“两型社会”政策对邻地高质量发展的溢出效应及其空间衰减特征,得出结论如下:

    “两型社会”建设对于试点地区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的促增效应,同时对于试点周边地区的高质量发展亦存在相对滞后的积极影响。“两型社会”建设对于周边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溢出效应集中表现为省内溢出,在随着地理距离的增长呈现空间衰减特征。短期内“两型社会”建设能够通过研发投资增加带动高质量发展,长期内则能够基于绿色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和能源消费减少等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还能够通过绿色创新和节能减排等溢出机制推动周边地区的高质量发展。

    首先,基于“两型社会”建设对于试点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促增效应,应当持续强化“两型社会”政策的贯彻落实,由试点推广至全国。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应当坚持“两型社会”建设方法的及时落地和有效执行,一方面抓准政府角色定位,增加“两型社会”建设的财政支出、强化政策执行先进地区的模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引导、鼓励、支持产出效率高和敢于创新的企业,强化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监察监管,抬高能源型企业的准入门槛,建设政府-企业-社会协同进步的发展体系。

    其次,基于“两型社会”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效应在地区间的正向溢出效应,应当强化跨区域的交流协作,建立地区间的技术交流学习和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共同参与、共同制定地方性高质量发展方案,力求步调一致、齐头并进,严格杜绝以邻为壑的治理乱象。

    最后,基于“两型社会”建设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多元化作用路径,“两型社会”建设的落实应当明确把我政策着力点,既要强化地方发展的研发投资和绿色技术创新积极性,将经济增长的动力由要素驱动转化为创新驱动,还要及时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升级,鼓励更多资源流向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构建多元的产业体系,同时也要降低经济发展对能源消耗的高依赖度。另外,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应坚持循序渐进,避免政策初期盲目的“运动式治理”和“一刀切”行为


感谢“策论中国”参赛团队: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两型社会”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准自然实验与政策溢出》团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