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发展问题与对策建议——基于三省两市比较分析

    中小企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最具活力的有生力量,其知识产权状况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质量。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发展上具有领先优势,对浙江省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王黎萤等在对比三省两市(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状况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我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现状及问题

    1.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发展优势不够突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浙江中小企业数量排名第三,但发明专利授权量仅排名第四,与第一名广东省有明显差距,其中广东省21.96万件、北京市18.11万件、江苏省17.14万件、浙江省11.26万件、上海市9.31万件。中小企业创新人才每百人专利密度贡献指标,浙江省(35.16件)仅位居第五,北京市66.49件、广东省41.88件、上海市39.93件、江苏省35.19件,与北京、广东都有较大差距。支撑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中小企业国家高层次人才总量对比,江苏省2949人,广东省2913人,北京2746人,浙江2325人位列第四。

    2.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相对落后。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高价值专利数量与广东、江苏和北京都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指标排名中均没有进入前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维持5年及以上的专利广东省拥有18万件,排名全国第一,江苏省(16.8万件)、北京市(11.3万件)分别位列第二、第三位。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高被引专利广东省拥有1364件,排名全国第一,江苏省(1077件),北京市(1061件)分别位列第二、第三位。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获奖专利数量广东省520件,排名全国第一,江苏省(269件)、北京市(237件)分别位列第二、第三位。

    3.知识产权运营成效有待提高。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活跃度略显逊色,在专利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利质押情况与广东省、江苏省存在明显差距。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转让专利广东省11.6万件,排名全国第一,江苏省(9.8万件)第二,浙江省(6万余件)第三,北京市(5.8万件)第四、上海市(4.2万件)第五。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专利实施许可次数中江苏省拥有1.06万次,排名全国第一,广东省(1万次)第二,浙江省(0.6万次)第三,北京市(0.5万次)第四、上海市(0.3万次)第五。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专利质押广东省8547次,排名全国第一,江苏省(0.67万次)第三,浙江省(0.65万次)第四,北京市(0.55万次)第六。

    4.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亟需加强。浙江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数量占全国总量9.2%,但浙江中小企业的维权意识不强,发起对外诉讼专利与广东有较大差距。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涉及诉讼专利中广东省有1686件,占全国总量32.9%,排名第一;北京市近700件排名第二,江苏省和浙江省均超过600件,分别排名第三、第四位,上海市不足400件排名第六。浙江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发展布局不够,存在法律政策了解不充分、布局难度大成本高等风险。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海外布局专利数量广东省共5.1万件,排名第一;北京海外布局专利数量超2万余件,排名第二,上海、江苏均超1.5万余件,排名第三、第四位;浙江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海外布局专利不足1万件,与两省两市存在较大差距。

    5. 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支撑体系仍需完善。经过调研发现,浙江大多数中小企业未设立单独的知识产权部门,不具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员工,与此同时,省内缺乏专业化程度高、品牌知名度大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这些机构相对集聚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省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存在较大上升空间,公共服务政策对中小企业的触达效果有待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不够充分,服务内容存在局限性,缺少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等知识产权服务。

二、对策建议

    1.统筹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提质工程。一是建议由省科技厅牵头组建浙江省优势高成长中小企业培育库,建立健全分层孵化体系。引导激发中小企业以创新为引领不断实现“工匠式”、“专精特新式”、“跳跃式”和“爆发式”发展。构建企业从专精特新到细分市场隐形冠军、从隐形冠军到“小巨人”,从瞪羚到独角兽的成长培育机制,打造一批创新发展的标杆型企业,树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典范,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二是建议由省经信厅牵头实施“产业雁阵”培育计划,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大、中、小型企业融通发展。引导行业龙头和标杆型企业发挥领头雁的作用,形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互相借力,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数家专利密集、品牌价值高、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领军企业。三是建议由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推进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大力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工作,引导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创新资源布局。将专利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之中,促进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创造与产业创新能力高度匹配,专利布局对产业竞争地位保障有力,专利价值实现对产业运行效益有效支撑。

    2.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高价值专利引育。一是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对接知识产权服务,提供专利优先审查服务,推进专利融入中小企业研发全链条,聚焦关键领域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形成一批产业核心技术专利组合。二是倡导中小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深度合作,开展订单式研发和开放式创新,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聚焦中小企业发展需求,提升其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加快高价值专利的产出。三是支持中小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培育发展高价值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坚持质量导向,从产品生产、标准、管理、宣传、推广全方位帮助中小企业走商标建设之路,广泛挖掘各地地理标志资源,支持中小企业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注册地理标志商标。

    3.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增效。一是优先给予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扶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提高中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支持力度。二是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充分发挥省市现有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相关基金作用,助力中小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发挥浙江制造优势,唤醒未充分实施的“沉睡专利”,引进培育一批专长于知识产权运营的研发型中小企业。引导高校院所主动对接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推进专利供需精准对接,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三是构建战略型新兴产业共享专利池,面向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型新兴产业领域构建专利池,重点挖掘行业共性技术专利,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对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许可,有力推动中小企业差异化创新,提高产业知识产权整体竞争力。

    4.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升级。一是构建知识产权海外保护“防火墙”,建立全过程的海外专利风险防控管理平台,预警监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引导,提高中小企业海外维权意识。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宣讲及培训,指导企业更好了解国际规则。建立浙江省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互助金,降低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成本。二是打造浙江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一张网”,在全省范围建立多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创新维权模式,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和精准度,发挥浙江数智优势实现知识产权“智保护”。加大打击侵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强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尤其要加强针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提升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互助基金,提升中小企业自我维权能力和水平。

    5.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普惠。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广,扩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覆盖面。整合调动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资源,搭建知识产权专家与中小企业沟通平台,形成长效帮扶和互动机制,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提供人才保障;面向中小企业高管、知识产权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培训体系,持续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意识。二是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资产评估等增值服务,使“知产”变“资产”,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