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动态】我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助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出台

    2022年7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并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2021年的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领衔递交的《关于制定<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的议案》被大会正式立案(14号)。该议案引起了浙江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并列入2022年浙江省人大重点立法计划。


    这是我国首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省级层面的创制性地方立法。该条例共有34条,把我省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政策上升至法律固化下,对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课题研究和学术创新、新型智库建设和决策服务、文化研究工程和文化传承、数字化改革和专题数据库、科普基地和人文社科素养提升、学术评价体系和学术奖励等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进行前瞻性的制度规划和创新性的法律设计,是一部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创制性地方法规。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的出台,是浙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