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并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领衔递交了《关于制定<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的议案》(14号)。该议案引起了浙江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视,被大会正式立案,并列入2022年浙江省人大重点立法计划。
这是我国创制性的地方立法,把浙江各地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政策上升至法律意志层面,通过更具权威性、约束性和强制性的法律方式解决票决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堵点和重点问题,推进票决制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提升票决制工作的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