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论】互动治理何以实现乡村共同富裕?——基于浙江省东衡村产业发展的实践分析

    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是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35年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2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深化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乡村共同富裕是共同富裕实现的基本单元也是重要一环。

东衡村共同富裕的实践及互动治理局面的形成


    1 东衡村共同富裕的案例实践

    东衡村作为曾经的矿产大村以采矿为主要经济来源,但随着矿山关闭,村庄经济受到严重影响,开始寻求转型之路。2012年,恰逢省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东衡村填平了矿坑,将零星、分散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复垦出连片耕地,由此获得了建设用地指标。2015年,村集体借助本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新政策,打造“中国钢琴小镇”众创园项目,以扶持和发展钢琴产业。在众创园项目实施过程当中,东衡村不断探索,先后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八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经济组织,不仅解决了与邻村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还带动其他经济薄弱村一起发展经济,其中县政府、镇政府、钢琴企业、村两委、村民、村乡贤参事会等国家、市场、社会中的利益相关者都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最终工业众创园蓬勃发展,新建的农业观光园和文创园也欣欣向荣,形成产业融合发展态势。2021年,东衡村开始谋划建设共同富裕样板村,为全省全国实现共同富裕先行探路。本研究的资料主要来源于2016年和2018年对东衡村的两次实地调查,以及广泛收集了后续发展情况的数据材料,其中包括对东衡村村干部、村民、众创园项目用地者、钢琴企业经营者等行动者的访谈,还有各种项目文件、资料,如政务公开的政策数据、其他新闻媒体的报道等相关信息,以完整梳理东衡村通过产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并探究其背后的机制原因。

    2 东衡村国家-市场-社会互动治理模式

    在国家、市场和社会中利益各方之间博弈互动,出于逐利目的各利益行动者有不同行为动机,而顺利推进治理进程需要其将行为动机调适以匹配治理目标,在本案例中即土地入市政策的实施和众创园项目的建设,推进产业融合实现村庄富裕。这一部分将探讨国家、市场和社会主体互动治理局面的形成过程,解释政府、企业、村集体和村民等行动者参与治理的动机及扮演的角色和作用。

    2.1 领头雁:“引航”与“驱动”乡村产业兴旺

    对于国家主体而言,地方政府领导和主导治理过程。官僚经济理论中政府理性且追求效应最大化,政府行为动机包括政治动机、经济动机和社会动机。首先,在推进众创钢琴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时,地方政府行动者不免受到与其政治地位和政治生活相关的如权力、晋升、政绩等因素影响,而农村土地入市调整政策的顺利推行能够满足其政治利益需求。其次,政府通过建设用地整理和产业融合发展,能够获得较多的资金收入,同时土地入市后也能为集体带来一定的显性GDP回报。最后,众创园项目开展和产业发展有利于改善民众生活、促进官民沟通,能够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认同和支持,提高地方政府的社会驱动力。

    地方政府是东衡村共同富裕实践的核心领导者,作为“领头雁”对东衡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众创园项目全力“引航”。德清县政府出台《德清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德清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规定(试行)》等相应的政策文件,不仅保护了土地财政收益,而且扩大了地方政府收入的基础、为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土地要素保障;设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的“四规合一”门槛;创新了“异地调整”的办法,通过置换,把村集体土地集中起来,发挥规模效应。此外,县政府规划出产业融合的远景蓝图:以钢琴众创园为载体,以旅游文化为纽带,以示范试点为依托,不仅成功带动了经济发展,也使得农地入市改革稳步推进,产业融合迅速发展。地方政府是入市项目开展和产业融合当之无愧的“领航员”。 

    2.2 行军蚁:“行猎”项目资源与“搬运”资本下乡

    作为市场主体,企业和合作社响应治理需求。东衡村众创园和产业园建设的过程中,先后吸引了钢琴企业入驻园区、生态农业企业落地办厂、粮食加工和农机服务合作社开拓基地、商铺投资文化街区。一方面,资本是利益驱动的,工商资本进入东衡村就像行军蚁在行进和猎捕过程中“嗅”到了农村土地的价值,可以缓解企业用地难的问题、满足小规模用地的需求,且用地成本低,融资成本低,能够解决发展困境,此外,入驻产业园可以获得项目资金和享受相关补贴,以及为日后发展其他领域譬如文化、旅游产业做铺垫。另一方面,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可以带来农业生产力的提升,资本通过介入土地流转则会使得农村土地产权结构变异以及企业、村社、农户利益关系重构,促进区域经济繁荣,进而推进乡村振兴。

    东衡村土地整理和产业打造过程中,小微企业是政策的积极推动者和响应者。当地有众多的中小企业从事钢琴生产行业,在产业园入市地块规划前,土地问题和融资问题一直制约其发展,正是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促进了入市改革政策和众创园项目的开展。此外,东衡村先后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八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经济组织以协助土地入市和入驻众创园。在产业融合中,市场发挥着重要的助推作用,不仅有助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向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转型,而且可以发展新型业态,引进并推广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和休闲、文化等发展模式。工商资本下乡重新配置了土地和劳动力,还将各资源分配趋于合理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将红利反哺社会,实现以产兴村、产村融合,进而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2.3 筑巢蜂:自主“筑造”与“管理”村务活动

    作为社会主体,东衡村村民、村集体和乡贤主动参与治理。社会资本在东衡村产业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诸如信任、互惠规范以及社会网络等,它们能够通过促使村民、村集体和乡贤间行动协调来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通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众创园项目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对于村集体和村民而言,农地入市参与权、知情权和决策权赋予集体和村民,给予了村集体和村民更大的土地发展权,他们依然还是土地的所有者,并直接获得收益。通过自主经营,村民从“被动”参与到“主动”管理,众创园项目建设给村集体提供了盘活土地资源的机会,同时对于入市征收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村委会也可提留部分收益,激发了村集体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乡贤和专家则是村庄经济发展的智囊团,东衡村吸收老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农村草根力量,成立乡贤参事会。这些乡贤拥有“草根智慧”,在村里也有很高的威望以及广阔的人脉,深得村民信任,正是他们在上“参政议政”,在下做实群众工作,才使得治理过程顺利推进。

    通过对政府行为动机、工商企业下乡动机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动机的分析可以看到,国家、市场和社会中各主体的行为动机是能够与最终的治理目标相匹配的,东衡村才得以实现土地要素调整和产业发展,实现乡村富裕富兴。在这个过程中各行动者互动治理至关重要,治理机制相互影响和嵌入,国家动员社会主体的参与、引导和监督市场力量,社会力量配合甚至自主治理、社会经济组织积极主动参与到市场秩序当中,市场对社会予以经济激励、对国家予以合作和回馈。国家、市场、社会三种力量互动协同,造就了治理的绩效结果,推动产业发展和共同富裕实践的行动生成。

乡村共同富裕实现的逻辑与机制


    1 初次互动:从产业发展的集体行动到“效率-富裕”逻辑

    推进共同富裕首先是要“把蛋糕做大”,即发展经济,实现富裕。东衡村通过组织土地入市、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以股份经济、土地股份合作社实现产业发展、经济富裕,这个过程可视为实现共同目标的集体行动。

    1.1 行动定位:制度设计“保方向”

    产业集体行动的生成需要明确行动方向,强制性的措施和向成员提供“选择性激励”是实现集体行动的手段,作为国家主体的政府承担着构建正式制度的功能,将相互依赖的行动者联系在一起,使参与者之间的合作成为可能,保证集体行动的运行轨迹不被扭曲。东衡村所在的德清县承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任务,县政府对行政村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普查和规划,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以确定土地入市的事宜,并引导建设“中国钢琴小镇”众创园项目,对于东衡村土地入市和产业发展的集体行动释放信号并指明方向。行动定位可以引导市场力量参与进来,钢琴、新型农业、文旅等企业投资入驻产业园区。相较于之前分散地块共同利益较小的情况,农地入市带来大量收益由村集体分配的规定给集体行动带来了更大的激励,更好地动员社会群体,政府有利的政策可以有效解决集体行动激励不足的困境。

    1.2 行动联结:市场对接“提效率”

    由于分散的农户依靠自身实力发展农业存在诸多困难,故将其组织起来共同发展成为首选,但共同发展的最大弊端在于集体行动的效率低下,需要市场运作提高集体行动的效率,解决集体经济组织的产品属性。最初东衡村并没有有效对接市场,矿山关闭以后村集体陷入经济危机,零星的钢琴和木材企业也遭遇发展瓶颈,此时村集体的行动并没有和企业的行动联结起来。为了实现经济转型,东衡村意识到必须重新打造支柱产业,于是以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八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经济组织为载体进行农地入市并借助入市项目建设众创园,众创园项目将市场力量嵌入到村民等社会主体的行动当中,实现不同主体行动的联结统一。此外,众创园在后期发展中响应政府帮扶政策,通过多村合作的模式将分散的土地连接成片后再集中开发,用地更加规范,这联结了政府帮扶行动,也进一步实现农民增收。通过引入市场力量,企业聚集实现高质量发展,之后又开展农业项目和文创园,构建产业融合局面,增强村庄集体经济“造血”功能。通过集约化操作、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各行动主体的行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联结,东衡村的集体经济得到飞速发展,村民利益得到切实保障,有效克服了农村集体行动效率低下的问题。

    1.3 行动归化:信任规范“维秩序”

    接收到产业发展如何行动的信号之后,社会主体需要归化为自身的行动,以自身自觉的行动配合和呼应行动需求。在东衡村中,村委会和村乡贤参事会是村民自组织形成阶段的关键力量,他们率先响应外部主体诉求,推动形成村民自组织雏形,之后通过村庄社会关系动员村民中的精英群体以及普通群体参与,协商制定东衡村的村规民约,对村里的公共事务进行协调监督,比如调解村组和村民集中搬进中心村,以更好实现土地规划。东衡村通过乡贤乡规来规范村民的不良行为,有效避免了集体经济成员的“搭便车”行为,维持集体行动的良好秩序。东衡村村民、乡贤以及村集体在与基层官员的长期交往互动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广泛的社会网络、信任以及互惠准则等一系列社会资本,从而促进了社会信任。并且,村民、村集体和乡贤广泛参与产业众创园项目开展形成的经验、所结成的社会网络、各参与主体间的相互信任及集体行动的成功,都极大提高了参与者的自我意识,提高了村民、村集体、乡贤等对集体利益活动的参与积极性。东衡村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个体和个体之间能够为了共同利益而自愿组织起来,采取集体行动,通过信任、互惠规范等形式存在的社会资本把个体行为与集体选择结合起来,达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市场利益的统一。

    总之,为了实现东衡村发展这一治理目标,国家、市场和社会中各主体互动配合,协同发挥作用,通过制度设计、行为规范和市场对接等促使行动有效,产业融合和经济发展的过程顺利推进,最终实现乡村富裕。

    2 二次互动:从收益成果的分配共享到“公平-共同”逻辑

    在经济富裕之后,就要“把蛋糕分好”,实现发展收益成果的公平合理分配与共享。经过土地增值和产业发展收益增长,必然面临收益在各利益主体间的分配难题。东衡村上交了一份“收益成果谁来分、怎么分”的近乎满分答卷。

    2.1 行动定位:立法保障“疏矛盾”

    东衡村的集体收益分配涉及多个参与主体,如果没有相应的法规保障来疏通利益冲突以及确定分配行为的总方向,收益分配矛盾就会激化,农民这弱势群体也没有办法参与市场化当中,更会引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抵制以及地方政府本身消极应对项目的服务和监管。此前的政策法规对于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的增值收益分配的内容并不明晰,因此德清县政府出台《德清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规定(试行)》确定了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同村集体之间如何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出台《德清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中对于村集体内部的利益分配也给出指导性建议,法规规定限制了集体提留增值收益用途,只能用于发展利于公共利益的事项,并不直接分给村民而是用于产业园的办公楼、文化展览馆、艺术中心等物业建设,带动产业园的整体物业经济,推动工业旅游的发展,同时受益给市场和社会行动者,做好土地整理、产业园区打造的实践和收益成果的分配之间的协调衔接。

    2.2 行动联结:市场契约“共商享”

    除了明晰收益和分配规则,还需要某种方式和工具将它们有效地施行下去,而市场契约是形成稳定的交易关系的重要依据,有效规避利益主体破坏交易规则和隐性违约行为,将不同主体维系于行动网络。在众创园打造过程中,隔壁洛舍村有58亩飞地落在了东衡村,东衡村采用异地调整入市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在镇政府的牵桥搭线下与洛舍村成功签订协议,较快地确定跨地的收益分配规则,交易成本较低;此外,东衡村引入了跨村的土地合作社的缔约结构确定分成比例,在完成土地所有权调换的基础上,雁塘村、洛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合伙,与东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三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运作产业众创园B区块。这两种方式都有利于形成稳固的市场契约关系,明确了东衡村和其他经济村的收益比例,联结了政府、东衡村、洛舍村及其经济组织等行动主体,解决利益相关者由于收益分配规则不明确而产生的利益冲突问题。

    为平衡区域发展,2017年东衡村联合新市镇子思桥村等7个经济薄弱村共同出资1915万元筹建了德清县八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入驻众创园C区块,由东衡村提供优惠政策,与集体经济薄弱村共同投资,合作建设标准化厂房用于出租给县内的中小企业,以获得长期稳定的经济收益。通过契约合作共同分享物业出租收益,切实增强了集体经济薄弱村“造血”功能,东衡村既弱联结政府、众创园企业的行动主体,更强联结合作的其他村集体组织的行动主体,实现不同村庄之间的共同富裕。

    2.3 行动归化:社会监管“公平分”

    收益分配规则的落实需要回归社会主体,需要公众等社会力量从自身出发回应公平共享的问题,积极参与利益配置的监督与管理,支持和响应分配行动。东衡村的乡贤参事会协助村两委理清村庄发展思路,监督和管理村庄的产业园建设情况和发展情况,在进行村集体利益分配时能够代表更广泛的村民利益,遇到收益分配的冲突时也能够以更小的交易成本进行协商,对于村庄产业发展的集体经济成果分配做到相对民主与公平。德清县利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透明地公开土地交易情况和收益情况,为公众监督提供了有利平台,可以解决收益分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分配到村集体的土地收益的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接受社会公众(村民)监督,建立多方协同的监管服务机制。此外,东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参与产业园项目建设的决策,并监督入市进展和收益情况,提高了农村内部的组织化程度,又确保了村集体之间的信息通畅,能够有效应对收益分配的不确定性。

    总之,德清县政府、东衡村(及其他村)村集体、合作社、产业园企业等形成互益的利益共同体,让各主体既能认知自己的合理利益又能获得事实性利益,形成牢固的信任与合作关系,有效地协调了矛盾冲突, 实现各行动者利益共享、发展成果公平合理分配。

启示与政策建议

    推进共同富裕既需要“把蛋糕做大”、又需要“把蛋糕分好”,乡村共同富裕的实现一方面表现为经济振兴、高效生产,促使村庄的富裕富足,另一方面表现为发展成果的公平共享,对经济收益合理分配。这两个方面的达成需要国家、市场和社会各实践主体发挥作用,乡村基层的互动治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视角。通过国家、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合作,东衡村有效地实现了产业发展和经济繁荣,并且对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成果收益公平合理分配,各行动者利益共享。

    具体而言,东衡村首先以初次互动形成了有效的集体行动,以土地整治和产业园区打造发展集体经济,其中国家以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确保产业发展的集体行动方向、与市场对接联结其他行动主体并提高经济发展效率、社会以乡贤乡规和信任网络等规范治理秩序,产业融合和经济发展的过程顺利推进。其次,东衡村通过二次互动对产业发展收益成果公平合理配置与共享,其中立法确定分配规则,疏通利益冲突并减少收益分配矛盾;市场契约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相对稳定的契约关系,促使收益协商共享;社会公众对收益分配规则的落实监督,回应收益分配民主公平的价值需求。

    1 合理界定国家、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并形成良性互动

    从互动治理出发,东衡村经由产业发展再到共同富裕的实现兼顾了“效率-富裕”和“公平-共同”两条逻辑,国家、市场和社会之间形成了某种良性的制衡关系,这是是推动土地要素盘活、产业融合发展、乡村富裕振兴的内在动力机制。发挥国家在产业发展中的领导作用,从战略顶层设计和高位推动,农地入市相关政策的制定开展等主导权主要由中央政府支配,地方政府则主要负责区域内土地入市改革和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运作。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中的驱动作用,工商企业积极响应和参与政策实施过程,下乡投资农村产业,重构企业与村社、农户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最终实现经济富裕。发挥社会资本在农村集体行动中的协调作用,利用村民、乡贤以及村集体在与地方政府的长期交往互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社会网络、信任以及互惠准则等社会资本,破解行动面临的困境。

    2 深化土地等生产要素改革

    从东衡村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是产业发展的载体,当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为钢琴等小微企业提供了创新的“土壤”,是产业改造提升的“摇篮”。要进一步深化土地要素改革,这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构建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重要一环,其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的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的作用。一方面,政府需要从对土地产权进行合理的界定、对土地要素的改革过程进行合理的监管、合理利用财税体制等方面为市场提供制度基础,为产业发展提供着力点;另一方面,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使得土地展现出强大的经济价值,集体组织通过“就地入市”、“异地入市”、“合作入市”等模式盘活大量农村闲置、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

    3 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为了推进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和集体收益分配的有机衔接,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关键。一般而言,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涉及地方政府、企业、村集体、农户等多个利益主体,因此需要明确界定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机制和利益冲突解决机制。产业发展和共同富裕的推进需要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实现利益主体合作共赢、利益共享,促使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壮大、农民致富、企业利润稳步增长。为了降低利益冲突风险的可能性,通过沟通与协商方式了解利益主体的利益需求非常必要,在此过程中需要将所有利益主体纳入协商;利用政策法规和合同管理明确利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稳固利益主体的信任和合作关系,最终形成风险共担、互惠共赢、包容互促的利益共同体。



感谢“策论中国”参赛团队:厦门大学《互动治理何以实现乡村共同富裕?——基于浙江省东衡村产业发展的实践分析》团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