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畅通企业创办基金会难点堵点 发挥财富参与第三次分配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十三五时期,我国企业捐赠是慈善事业的最强动力,占总量的七成之多。自2020年新冠疫情和2021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总目标确立以来,企业回应社会需求和服务国家战略热情高涨,基金会数量实现跨越式增长。截止到2022年初,企业基金会数量1900家,年增速为27.46%。十四五时期,若能进一步优化基金会成长环境,数量有望突破5000家,每年新增千亿元规模的捐赠量,显著提升第三次分配水平。浙江大学苗青教授团队通过调研发现,当前我国企业基金会仍面临注册环节障碍多、内部治理有风险、发展瓶颈待突破、慈善项目能级低等问题。苗青教授等就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举措。

一、企业设立慈善基金会的难点

    (一)注册环节障碍多。我国企业设立基金会热情高涨,但是申请过程难点重重。一是直接登记制度未落实。在注册环节,企业先得找到业务主管单位,获得书面同意后才可以登记设立基金会。然而寻求业务主管单位背书难度极大,主管单位因为不愿担责而相互推诿,倒逼企业要“走后门、托熟人”。二是注册资金门槛高。目前设立基金会至少需要200万注册资金,且需保证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注册资金额,这意味着至少有200万资金固定在账面上。这让大部分有心行善的企业望而却步。三是企业家终身行善有限制。企业法人代表不得兼职担任基金会法人代表,这一规定把希望躬身慈善事业的企业家排除在外。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家退休后想开拓基金会事业,但有关规定要求基金会管理层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二)内部治理有风险。企业基金会内部治理体系仍不健全,高度依赖企业资源,缺乏独立地位,存在较多风险点。一是人才流失风险。基金会人员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工资上限,不得超过地区一般收入水平的2倍。这让企业骨干全职加入基金会承担降薪风险,也迫使基金会招聘对薪资要求较低的全职人员。调研发现,企业基金会人员流动性普遍接近30%。二是资产管理风险。企业基金会高度依赖发起人捐赠,较少开展联合劝募活动,撬动社会捐赠能力不足,投资理财渠道不畅,多以银行活期利息为生,资产增值速度低于通胀速度。三是关联交易风险。少数企业以捐赠名义设立基金会,再以基金会投资的方式让资金回流企业,套取税收优惠。或将资金赠予利益相关方,比如某制药企业基金会资助医生,具有变相利益输送风险。

    (三)发展瓶颈待突破。企业基金会在创新发展上面临诸多“卡脖子”限制,具体表现如下:一是捐赠资产不灵活。企业基金会接收非货币资产捐赠视同为销售行为,要额外缴纳契税,其成本远高于企业直接捐赠给受助者,挫伤了企业向企业基金会捐赠的积极性。二是维系成本要求高。按规定基金会每年管理费比例不得高于支出的10%,且注册资本不得减少。这意味着企业基金会必须保持每年新增捐赠至少100万以上,才能维持1名员工10万元左右的年薪要求,企业基金会往往是“开得起、养不起”。三是评级制度不合理。由于企业基金会并非公开募集善款的慈善组织,可调动的资源和社会影响力远小于大型公募基金会。在基金会评级时与公募基金会同台竞技往往处于劣势,致使大部分基金会无法达到3A标准,极优秀者也只能止步于4A评级。

    (四)慈善项目能级低。企业基金会慈善项目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缺乏项目精准性。绝大多数企业基金会对慈善理解狭隘,帮扶精准性不足,扎堆于送书包和捐衣服等传统慈善活动,受助人的真实需求并未得到满足,慈善效果不佳。二是缺乏合作生态链。我国大部分区域慈善生态尚不健全,缺乏能够整合行业资源的基金会联合会,导致企业基金会不得不各自为营,做很多无用功,慈善资源很难辐射底层百姓。三是缺乏业务规范。企业基金会仍属于新生事物,操作规范尚不清晰,存在财务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组织架构不合理等问题,亟待建立行业指导标准,引导企业基金会提质增效。

二、鼓励企业设立慈善基金会的对策

    (一)简化基金会注册规则。释放企业设立基金会的热情,首要在于破除注册环节的各种障碍,建议如下:一是优化企业基金会直接登记流程。目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但有些省份贯彻不到位,也有些省份审批手续繁琐冗长。建议简化开办流程,尽快上线数字化审批程序。二是降低企业设立基金会的资金门槛。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以非货币形式注册基金会的模式,以不动产和上市公司股权作为企业基金会注册资金改革的重点,逐步放开基金会注册资金形式,并根据当地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动态调整注册资金额度。三是放开企业基金会负责人资格限制。建议放宽基金会负责人70岁以下的规定,允许企业法人兼任企业基金会法人,充分激发企业家设立基金会的动能。

    (二)提升基金会治理能力。防范化解基金会发展风险,关键在于提升企业基金会内部治理的规范化水平。一是提高企业基金会员工薪资标准。根据企业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允许基金会参照捐赠企业的人事制度制定工资标准,而非参照社会一般工资水平。二是优化理事会治理机构。企业高管在理事会所占比例较高容易导致基金会丧失独立性和公正性。建议在注册审查环节,要求企业基金会提高社会代表在理事会中的比例,比如更多吸纳学者、乡贤、媒体等,建立权力平衡、公开透明的基金会治理结构。三是运用税务大数据监管企业基金会财务。企业基金会与企业利益相关方的财务数据值得重点关注,特别是企业基金会与经销商、大客户及公共部门的财务往来。建议运用财务大数据监测,提高风险交易的识别速度和准度,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慈善氛围。

    (三)突破基金会发展瓶颈。深化针对企业基金会“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企业慈善能量,助力企业基金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便利企业以非货币形式捐赠。建议完善对非货币财产、无形资产捐赠的认定,出台慈善捐赠资产评估办法,重点针对科技服务捐赠、代码捐赠、知识产权、股权捐赠等无形资产的捐赠价值予以认定。二是提升基金会管理费比例标准。基金会管理费比例参照捐赠支出的10%,这一规定缺少灵活性,无法满足日益高企的用工成本需要。建议将管理费比例提高到20%,且对新成立5年内的基金会不设管理费比例要求。三是优化企业基金会评级制度。建议更多考虑企业基金会的实际情况,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单独设立评级规则,淡化企业基金会筹款规模要求,突出企业基金会的社会效益,鼓励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四)打造基金会高质量范本。充分发挥企业基金会服务社会的作用,关键在于整合企业基金会的力量。一是构建基金会业务引领计划。发挥政府统筹引领的功能,搭建企业基金会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发布和人才培训,向企业提供全流程的政策解读,引导企业基金会围绕国家战略开展行动。二是推动建立企业基金会协会。目前我国仅在深圳和杭州2个城市设立了基金会发展促进会。建议推动各省设立企业基金会行业协会,链接专业慈善组织为企业提供基金会孵化、培育、赋能服务,提升企业基金会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出台企业基金会运营规范标准。建议组织企业基金会代表、专家学者、实务界人士等编写企业基金会行业指导手册,出台关于信息公开、组织架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标准,进一步提升企业基金会科学运作水平。

    本报告系国家社科重大课题“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批准号:21&ZD18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