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之前公共治理从来不需要关注的小事,在如今却可以轻易掀起尖锐对立,这是未来对于全社会的一种全新挑战。
生活在城市中,尤其是人口密度高的大城市中,你平时遛狗方便吗?你的狗平时能自由活动吗?能见到太阳吗?或者说,你在城市中能看到遛狗不牵绳的人吗?带着孩子看到不牵绳的狗你会害怕吗?甚至在小区里、在公园中你见到过不铲屎的铲屎官吗?
凡此种种问题,养狗的和不养狗的会给出完全不同的答案,当然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养狗的会认为城市中很多措施对于养狗不方便,即为不讲狗道,而不养狗的又会拿出许多例子驳斥养狗的这不对、那不对,即为了所谓的狗道不讲人道。
那么,在城市中养狗真的就没有规则吗?真的这些规则如果严格实行了,还会因为遛狗这件小事扰的两个群体“四邻不安”吗?
我们先来看看杭州的办法。简而言之就是三句话和一条限制,三句话为:“养犬必办证、遛犬必牵绳,犬便必自清”,一条限制是:出户遛狗时间需在晚上七点到次日早晨七点。此外,对于犬种饲养范围与其他城市区别不大。
这也就是众多人诟病的杭州的狗见不到太阳,并且有市民还一直向执法部门反馈,希望调整遛狗时间,让狗狗见到太阳。确实,杭州的限制养犬规定自2004年之后就一直没有重新修订,但如今犬只种类、犬只数量都有极大变化的时候,确实需要一场新的变革,以真正厘清在城市里到底该怎么养狗。
不过,虽然地方法律长时间没有修订,但是杭州从2019年开始就在尝试试点“公共遛犬区”,2019年4月曾分别在拱墅康桥独城公园内、老的余杭区人民大道与星河路交叉口(人民大道51号东侧)、下沙之江东路与风帆路交叉口西北侧,设立“公共遛犬区”对外开放。其中,老的余杭区的“公共遛犬区”开放时间是每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其它两个开放时间为周末、节假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在这些区域中,狗狗可以自由活动,见到阳光。
但是,很遗憾,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这一试点在全杭州并无全面铺开的可能,且不说杭州到底有多少公共资源可以让渡成为“公共遛犬区”,即使政策强制规定,每一公园都要有一块区划作为“公共遛犬区”,是否能得到全市人民的同意,这一定会是一个未知数。况且,抛开同不同意不说,“公共遛犬区”的日常维护经费由谁来出?如果全部由市政负担,那为什么拿着全体纳税人的钱去满足一部分养狗人的权益?再者讨论,如果在“公共遛犬区”出现了犬只的互咬、犬只伤人事件责任由谁来承担?是狗主人全部承担呢?还是由狗主人和“公共遛犬区”的业主单位共同承担?你会发现,“公共遛犬区”这一概念看似美好,但是因为责权完全不清晰,大规模复制很容易产生各种纠纷,当然这样的“大杂烩”政策无法真正推广开来。
讲完这个例子,也许你就会明白,我们开头讲的狗道和人道究竟是什么。前者即为养狗人和狗的权利,后者即为不养狗人对于前者的权利,也就是前者对于不养狗人和全社会应该履行的义务。不讲义务而光要权利,那是要狗道不讲人道,必然只能是吵吵闹闹,站在所谓道德制高点扩大自己不需履行义务的权利。
所以关于犬只饲养的规定,当今首先要厘清的就是养犬的责任和义务。养犬所享受的市政公共服务,不能简单的看为是人享受市政公共服务的延伸而随意扩大,而一旦养犬的责任和义务厘清以后,根据责权相当的原则,养犬人所要享受的服务就应该一应俱全。
就拿最简单的“遛犬公共区域”这一政策来说,这一政策想要在全城市铺开,必须要让养犬人承担起责任,比如对于公共区域的维护经费,是否应该像停车场一样固定收费?又比如,对于犬只责任的规定,是否又应该像交通强制保险一样给犬只上险?如果这两点能够做到,对于这一政策铺开就有了责权相当的基础。如果你要享受更好的服务,那请履行应有的义务,你的享受不能简单让全社会买单,就是这么简单。
当前杭州对于养犬的规定,大多基于这一原则:促进文明养犬,这更多的是一种道德类的约束,而少了一些牙齿。对于无证养犬、遛狗不牵狗绳、铲屎官不铲屎,这些看似是道德的问题,在厘清养犬的责任和义务之后,就应该不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一个上升为强制性的法律问题,如果涉及到违法,执法部门也就不应该再遮遮掩掩,迫于所谓的舆情,而去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最终使得养狗的和不养狗的都不满意,就应该一把尺子量到底,规定好的义务,必须遵守,否则就将加以惩罚。但是,人家该享有的权利就要全社会尽力满足,谁都不能说三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