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钟薛高”牌雪糕为代表的高价网红产品,不仅品牌溢价高,而且不时曝光出一系列质量问题,仅2021年6月这一个月,有关该品牌的负面评价、投诉就接近四万条之多。至今消费者发现“高价雪糕”已不再是个例,网红产品频频翻车,关于网红产品的性价比问题更是聚讼不已。
“网红产品”既不属于生活必需品,也不属于高档耐用品,一些厂商在基本满足“质量及格”的前提下,在品牌溢价方面竞相争夺市场,在营销手段上下足功夫。然而,网红经济的“通病”往往是“有名无实”,主要表现为:未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过分注重营销,形式大于内容,寻求一夜爆红逐利心态;引起非理性消费、挫伤消费者信心等方面问题。对此,苗青教授等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应不断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对“网红产品”性价比等各方面的标准要求。例如针对“雪糕刺客”的定价和标价,7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开始施行。其中明确:“①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②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③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④经营者标示价格,一般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让“网红产品”市场有法可依,需要不断细化的规则和标准,使其以“新颖”为幌子而“钻空子”的可能性消失。
2.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包括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监管部门、价格监管部门)在内监管机关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到动态升级,重视应对资本推手网红产品引发的舆情问题。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法违规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使市场环境风清气正。食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各类“网红产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问题进行检查,价格监管部门则须定期对形形色色的“网红产品”的定价、标价情况展开调查。
3.引导企业把提升质量和顾客满意作为立身之本。加强网红供应商及传播媒体自律,树立符合公序良俗的社会形象,着力挖掘在质量过硬、百姓放心的高性价比产品。在“网红产品”求新求变的同时,严把质量关;行业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的良性竞争合作机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社会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迎接各方监督,做到有法必依。企业若谋求长足的发展,必须毅然放弃形式大于内容、“割韭菜”等只顾一时之利的伎俩,莫让“品牌效应”砸了招牌。
4.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普及商品消费全过程法规,杜绝攀比和冲动消费。一是引导消费者应对消费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利有充分的认识,对于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不应“忍气吞声”,而应用法律武器保护正当权益;二是加快普及消费者甄别商品实质的知识,以专业或准专业知识避免“受骗上当”;三是加快培育消费者正确消费心理,量入为出、适度消费,拒绝攀比消费和冲动消费,在消费时擦亮双眼,不仅需要法律维权意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而且需要健康的消费心态。消费者理性消费水平能力提升应是消费升级的题中应有之义。
5.构筑消费者维权多元治理体系,培育监督、科普和维权的民间力量。正所谓“高手在民间”,民间有各行各业的专家可以和检测机构结成监督市场、普及知识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群众力量。这方面的典型有“老爸评测”这样的平台,将老百姓在日常消费中常见的问题作为选题,对同类产品进行横向对比和历时性的跟踪评价,用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说话”,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类似的平台机构是消费者喜闻乐见的,而每一位消费者又可以作为自己行业内的专家帮助别人,共同打造这样一支监督、科普和维权的社会力量。
6.引导资本投向名副其实的网红产品。小小一根雪糕成了“刺客”,折射出当下我国“网红经济”存在的名不符实甚至坑害消费者现象。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又逢消费升级浪潮,“网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蓬勃生长起来,这背后有资本这一逐利的强大力量在推动。然而市场经济应受到市场规范的约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是必须防止资本“野蛮”扩张、一味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