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就算当不好“铲屎官” 也别任宠物流浪

    近日,杭州一对情侣吵架,从8楼将萨摩耶扔下的新闻引发热议;江苏一名男子工作时被流浪狗咬伤,泄愤踩死四只幼崽遭爱狗人士网暴。目前,我国动物保护法尚未出台,人与宠物不和谐新闻层出不穷,不管是人类主动伤害宠物,还是受流浪动物攻击迁怒无辜幼崽,其背后都是对动物生命安全权的蔑视,值得关注和反思。

    如今,生活中随处可见萌宠,“吸猫”“撸狗”也成为一些人的生活日常。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城镇宠物(犬猫)数量达1.16亿只,犬猫已成为城市空间里无法回避的元素。养宠这个话题,社会上一直有两种声音,一种将宠物当家人,俗称“伴侣动物”,用于情感寄托;另一种反对养宠,源于对动物的恐惧,无法忍受其噪音等原因。总的来说,养宠物是个人的自由,但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做到对宠物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共同空间或有交集的居民负责。

    社会尊重个人对宠物的态度,有人爱猫爱狗,有人不爱,这很正常,但不爱不代表可以伤害。网上不时发布的虐猫新闻令人心寒,不管是大学校园里接二连三的虐猫案,还是知名网络博主直播虐猫吸引流量以及虐猫黑色产业链,都在向人类良知发起挑战,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法国思想家,人道主义者施韦泽曾说,人的良心要求人去帮助一切能够帮助的有生之物,并免于去伤害任何生命;除非人能遵从这种良知,人就不能说是有道德的。

    虐待宠物是不为人所接受的,另一方面,宠物数量增多的同时被弃养宠物数量也与日俱增,这对动物也是一种伤害。《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21年流浪猫数量高达5300万只,流浪狗数量高达4000万只。流浪动物缺乏干净的食物和水源,很容易感染疾病,健康状况差,还常被车辆撞伤或遭到虐待,生存环境恶劣,存活寿命相比于家养宠物直线下降。

    弃养的宠物变成了流浪动物,从主观上来说,主人搬家、宠物患病或喜新厌旧等都能成为遗弃原因,弃养成本很低。从社会层面来说,我国还没有实质性的法律禁止和惩治遗弃宠物行为,不少居民只将宠物当商品而不是有生命的个体。社会机构力量薄弱,动物收容所数量少,投入成本高,不小心走失的宠物不能及时得到有效安置,到处流浪,再加上流浪动物失控无序的繁殖速度,导致其数量越来越多。

    流浪动物会给城市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带来隐患,如流浪猫狗会伤人并传播疾病。不过,流浪动物伤人可以追责,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近期,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通过两起典型案例,一起是流浪犬咬伤人,原主人承担全部医疗费,另一起是遛犬时被流浪猫抓伤,犬主向投喂人索赔获支持,从法律实践层面证实弃养人、投喂者应负的责任。

    流浪动物到底应该谁来管,怎么管,还需要政府、社会、个人形成合力,共同为流浪动物撑起保护伞。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流浪动物管理办法,明确宠物的法律定位,对故意弃养或放任不管等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建立健全的流浪动物绝育机制,不让流浪动物受无序繁殖之苦;建立流浪动物收留站,治疗生病的流浪动物,让健康的动物接受领养并进行收容登记,而对携带传染病菌、无法医治的猫狗及时实施无害化处理。政企合作管理流浪动物,比如杭州西溪湿地公园引进户外智能喂养设备,为每只流浪猫建档,通过科学的喂养管理和绝育,有效控制流浪猫的数量,美化湿地环境。

    大部分流浪动物来自小区业主弃养,小区也应该有所作为,比如安徽马鞍山一小区参考国外强制免疫计划、收容救助制度和TNR(抓捕-绝育-放归)措施来治理流浪动物,将小区流浪猫绝育并设立固定喂猫点,方便业主放置猫粮投喂。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海天社区推行“海天模式”,通过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社区公约,登记居民养宠物情况,建立社区动物档案,将“法治”与“自治”相结合,推动动物法治基层实践。

    理性饲养宠物,居民在购买或领养宠物前要做好准备,不仅是物质准备,更要有心理准备,宠物是生命不是附属品,如果没有恒心和耐心,不要随意饲养。其次,不任意弃养或弄丢宠物,养了宠物就要对它负责,如确实无法继续饲养也要做好善后处理,可以送往动物收容站、动物保护组织予以寄养,或赠送他人饲养。

    不让宠物去流浪是责任,合理关爱流浪动物是美德,顶层设计需和社会各界形成合力,解决流浪动物产生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才能构建人宠友好型社会,让流浪动物与人类长期共存。


    本文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张方颖,感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