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的议案助推《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出台

    5月24日至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并于7月1日起施行。

    此前,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撰写并领衔递交了《关于制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议案》,该议案被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正式立案,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媒体关注重视,并列了省人大立法计划。

    这是浙江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以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平安浙江建设,为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