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策】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保障职普教育“同等重要地位”的建议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王琪研究员等认为,当前还需要畅通升学路径,加大资源投入,优化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保障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有同等发展机会,职普学校达到同等办学质量,职普毕业生职业生涯能获得同等发展收益,最终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有同等重要地位。

    一、畅通升学路径,以接受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有同等发展机会完善“同等重要地位”的政策保障


    近年来社会整体受教育年限上移,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全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达14年(大学二年级),人民群众对接受更高质量、更高层次教育的需求更加强烈。但职业教育体系长期不完善、学生继续求学的上升通道不畅通,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最终收益远远低于普通教育,严重降低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使职业教育发展陷入“低吸引力——低社会地位——低发展质量”的恶性循环。落实“同等重要地位”需要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畅通学生成长路径,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

    一是完善国家顶层设计、省级统筹实施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根据不同类型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选拔需求,设定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测试分数比例,做到从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入同一类型院校的难度系数基本相当,保证教育公平。山东省自2012年起积极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职教本科招生计划从2012年的2600人增加到2021年的1.7万人,职教高考报名人数由之前的不到4万人增加到16.5万人,极大的提升了中职教育的吸引力。二是增加本科高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指标。探索“双一流”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设“工匠班”“职教师资班”(类似体育特长班、艺术特长班)的有效机制,保证少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进入“双一流”高校,一定比例优秀学生可以进入省级重点高校,部分学生可以进入一般应用型本科、职业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三是探索建立特殊人才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绿色通道。建立中职优秀毕业生免试或降分录取机制,在国际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获奖等具有突出专业成就的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进入“双一流”高校、省级重点高校、一般应用型本科、职业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可以免试或降分破格录取,拓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发展路径。

    二、加强职业教育资源投入,以职普同等办学质量筑牢“同等重要地位”的实现基础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测算,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发布的《2022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53013亿元,中职2871亿元,仅占高中阶段教育经费的34.08%;高职专科2758亿元,占高等教育经费的19.7%,不足普通本科高校的四分之一。自2007年以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收入尽管也增长了3.49倍,但不仅低于普通高中4.3倍的增长幅度,而且也低于全国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经费增长3.83倍的整体水平。全国近一半中等职业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等关键指标不达标。高职生均拨款水平存在不增反降现象,2021年不增反降的省份占比高达54.8%,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生均12000元水平的省份占16.1%。落实“同等重要地位”还需要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办学质量。

    一是加大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建立国家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培养成本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如宁波早在2016年即出台文件,提出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提高到普通高中的2倍;云南省省属中职学校采取生均综合定额的方式核定经费,各州市采取“人员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的方式核定经费,有效促进了地方职业教育发展。二是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院校和专业。本科职业教育要重点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选拔的196所国家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中建设发展;对于已经升格的民办本科职业院校要加强督导评估,切实达标;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三是完善高中教育阶段职普融通机制。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共同设计基础文化课程、互派师资、学分互认。建立职普学籍互转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在高二年级结束前职普学校互转,为学生多元发展提供二次选择机会。四是加强对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加大对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不低于12000元的政策要求。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职业教育督导体系,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导的重要内容。对生均经费标准未落实、经费投入不到位、教育结构不合理、所辖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地区进行问责,对先进地区进行嘉奖,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三、优化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以同等发展收益为“同等重要地位”提供现实动力


    职教毕业生就业质量不高、职业发展受到较大限制,影响了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实现“同等重要地位”需要切实增加职业教育毕业生岗位收益,拓展其发展空间,提高技能人才经济社会地位。

    一是建立技能与学历同等重要的评价制度体系。尽快出台国家资历框架,建立学历水平、技能等级间的对等标准参照;完善基于技能水平的评价标准体系,将人才评价标准由单一的重视学历层次转向学历和技能水平并重。二是切实提高技能人才薪资待遇水平。建立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体系,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三是完善技能人才荣誉体系。实施国家技术技能荣誉制度和奖励制度,将高技术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分类目录,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为引领,各省市分层级设立相应的技能人才荣誉系统,提高对优秀技能人才的奖励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