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论】青山变“金山”:如何走好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实现之路?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如何让百姓守住青山得金山,推动资源变资产,已成为我国在实现共同富裕征程上生态文明建设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议题。然而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过程中,经济利益和生态效益之间的拉锯与张力持续存在。如何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实现乡村自然资本与经济资本的共同增长?这已成为我国不容忽视的治理难题。

  

    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我国乡村生态资源特征、实践难点等现实图景,通过调研归纳出生态资源价值实现的三条典型路径,并根据所得路径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描摹与追踪,探寻“因果之痕”,挖掘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实现的治理机制,为我国乡村地区生态资源价值实现实践提供政策参考。

    案例1:“小规模-资源分散-政府主导”路径下的生态资源价值实现

    上世纪90年代,俞邦村党支部带领村民走出山门,远赴福州等地经营小吃业,沙县小吃的招牌逐渐打响。然而随着小吃产业的发展,俞邦村劳动力外流严重,空留绿水青山无人问津。为解决林地抛荒失管问题,县政府与村党支部提出“小吃原料要从小吃村种出来”的发展构想,探索以小吃产业带动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的道路。

    “一开始政策很好,像种植铁皮石斛、黄精这些林下经济作物都是有补贴的,也鼓励我们村民去种……经营小吃的人需要原材料,就可以直接从我们村里拿,这实际上是一个共富机制。”(访谈资料)

    针对零散撂荒的林地,沙县政府一方面构建土地流转信托平台,鼓励村集体和外出村民将林地经营权统一委托流转,利用平台收储整合碎片化林地资源,实现“资源变资产”;另一方面积极对接市场主体,引入三明市森彩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租赁形式将林地交给企业投资运营,统一种植铁皮石斛、细叶青蒌藤等小吃配料,发展林下经济,开发生态旅游景观,实现生态与资本的结合。同时,县政府大力推动“联村建设”计划,引导俞邦村联合周边村落进行“六村联建”,以各村入股的形式创立夏茂俞邦片区农贸发展公司,打造小吃草根炖罐原料标准化基地。针对仍在村里经营自留山的林户,政府也给予其发展林下经济的特殊补助,提高大家种植小吃原材料等林下经济作物的积极性。

    资源价值显化不仅体现在林业发展上,新业态也随之涌现。在2021年总书记视察俞邦村后,县政府引入国企沙县区小吃文化旅游发展集团入驻俞邦村,帮助打造生态景观,并在小吃原材料种植基地内开展互动体验项目,立足生态优势打响“小吃文化+生态旅游”招牌。旅游业的发展也为村里创造就业岗位,实现留守村民的再组织。

    “家里那片林子以前也没人管,现在流转出去给企业经营,我们每年也能拿一点钱……以前我是在福州开小吃店,现在村里搞旅游业,游客也多,很热闹,在家门口经营小吃就能赚钱。”(访谈资料)

总体而言,俞邦村立足特色产业优势和生态资源禀赋,构建出政府主导、村集体协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的治理格局,以小吃产业发展带动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政府引导村集体建立起特色产业,并以此为支点将零散分布的小规模林地加以流转,积极引入外来资本,通过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实现对林地的整体性经营,发挥特色产业的附加效益,推动生态资源价值实现。

    案例2:“资源集中-村集体主导-能人带动”路径下的生态资源价值实现

    沧海村位于闽西偏东,是三明市永安青水畲族乡9个少数民族村之一。90年代“分山到户”后,村集体将林地租赁给永安林业集团(国有企业)经营并收取一定年租,村民则继续经营自留山。但微薄的租金收入难以维持村庄开支,村财常告罄。2014年三明市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工作将林地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使得村庄林权流转更加自由。恰逢租期将至,了解到永林集团也有扩大经营的需求,钟书记找到镇领导表达了“有山无财”的困扰,并在镇领导牵线之下与永林集团负责人商议林地股份联营事宜。由于村庄林地以集中分布为主,且村民自留林地与村集体林地紧密相连,若能将二者统一规划经营,将有利于提升经营效益。永林集团作为外来者,也希望借与沧海村的合作获取良好声誉,让其发挥示范作用鼓励畲乡其他村落也加入联营合作,获得乡土合法性。觉察到合作模式的前景,村集体抓住永林集团扩大合作范围的需求,为己方争取最大利益。

    “毕竟村里没钱、没人、没技术,落得个‘三无’境地。所以我们村也积极走出去,找合适的主体合作,优势互补嘛。当时这个股份联营是我们先弄的,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合作后林地的所有权还有收益分成上如何划分,那我们肯定是希望自己占大头;其次就是部分村民会觉得永林集团是‘骗走’林地赚钱,需要我们逐户劝说。”(访谈资料)

    针对上述难题,一方面,钟书记针对双方股权比例、收益分配的途径与保障等方面与永林集团展开协商谈判,寻找利益均衡;另一方面,村集体组织畲长老等德高望重者向村民宣传合作模式,打消村民顾虑,说服村民流转林地参与合作,促成集体行动。最终双方达成折衷协议:由永林集团出资购买村集体林地51%股份,村集体占股49%,永林集团利用种植、管理技术等优势条件对林地规模化经营,并每年向村集体支付林地使用费,林木主伐时各方按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在村集体积极推动下,双方通过资源入股、股利分红形成利益共同体,促成村民增收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转变。

    然而,砍树生财并非长久之道,沧海村进一步探索起新的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2017年乡镇出台政策建立畲族文化的交流地、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为沧海村发展旅游业带来新机遇。村集体牵头“摸清家底”,全面梳理整合出竹林荒地等可供利用的生态资源清单库,通过各种形式征得村民同意,将资源交由村集体统一规划,同时动员村民筹资筹劳建立民宿、农家乐等产业,并设立文化旅游公司聘请专业经理人来管理各项有关事务,形成“村委+合作社+农户”的股份合作模式;活化的生态资源也为村集体向上主动申请各级财政补贴和政策优惠提供筹码。截至2021年12月,沧海村累积获得补贴近5000万,为村集体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修缮文物古迹提供资金保障。目前沧海村的生态-文旅产业大部分仍处于初级阶段,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态势。沧海村村集体与乡贤作为“领头羊”,通过积极引入外部专业化主体、明确生态资源权属关系、广泛吸纳政府投资、推动生态产业化等方式推动资源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在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动态平衡的同时,实现生态资源价值的有效盘活、持续利用与收益共享。

    案例3:“大规模-政府主导-产权明晰-资源集中”路径下的生态资源价值实现

    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位于三明市东北部,总林地面积约24000亩。上世纪分山到户,常口村依靠村规民约厘清村民的林地分配问题,奠定山林资源清晰权属的基础。1997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在常口村调研时对眼前的葱茏万木指出“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山区要画好‘山水画’”,然而这幅山水画动笔难,百姓依旧抱着“财富”过穷日子。

    “回想起上世纪,日子还是很困难,我们有这么一大片林,只能靠砍树得一点收益,其他方法我们也不会。”(访谈资料)

    常口村山林资源“规模大、分布集中”的天然属性与“产权明晰”的后赋属性引发上级政府关注。将乐县根据上级政府促进乡村发展的改革目标,结合常口村现实需求与困境进行合理规划。县政府联络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促成其与常口村合作。金森林业在摸清当地可供合作“资源家底”的基础上,成功从村民手中流转出闲置林地,通过价值评估实现生态资源向生态要素的转变。为保障对村民的激励效应与对金森林业的监督效应,政府鼓励常口村集体以林地流转费入股山林经营,最终根据村集体30%、金森林业70%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在政府力量初步介入下,山林经营的收益明显提高。

    近年来,在生态文明战略指示下,上级政府通过新型制度供给促进常口村的进一步转型发展。为避免类似村庄在“不砍树”指导方针下重回二十年前的穷苦状态,三明市政府创新性提出“林业碳票”制度1:大规模的连片林木具有良好的固碳释氧能力,碳票这一新形式基于山林资源和清晰林地产权,将正外部性内部化,实现山林资源价值的新式变现,激发村民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达成林业经营良性循环。三明市政府委托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对常口村集体林木进行碳减排核算,在常口村正式签发全国首张碳票,折合碳减排量12723吨。与此同时,福建通海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15元/吨的价格向村庄购买2723吨,剩余10000吨由金森碳汇以10元/吨收储以待交易。在卖出首批碳票后,常口村立马进行了人均150元的分红,碳票的直接效益赢得了全村人的支持称赞。

    “本身现在背景就是国家倡导的碳达峰和碳中和,所以倡导大家都保护森林。你要保护不能靠一腔热血,碳票是一个很好的切口。”(访谈资料)

    凭借常口村生态红利的变现,政府牵头为其引进脐橙基地、云衢山漂流等依赖生态资源与价值的产业项目。在总结资源变现经验后,政府组织常口村与周边5村跨村联建,辐射带动更大范围的林木经营效益实现。常口村实现山林资源经营的绿色转型,“靠山吃山”在政府主导的探索下有了全新的时代意义。

    案例4:“大规模-政府主导-产权明晰-能人带动”路径下的生态资源价值实现

    长溪村位于三明市南部,356国道与235国道横穿村庄全境,地理位置优越,还拥有9460亩林地。长期以来,村民“靠山不吃山”,而是结合地理优势发展物流运输业,山林作用可有可无,但也使得生态资源权属划分几无矛盾。唯收益论的产业结构给长溪村发展埋下隐患:一是村庄依赖外来企业注资发展物流业,土地多被企业买断,缺乏后续收益;二是无人关注的山林肆意生长,部分村民砍树卖钱,导致山林零落不堪,林分质量差。

    长此以往,长溪村不得不向上级求助。大田县政府组织专业人员进村评估,对村中分散林地进行集中流转和青梅种植。长溪村两委在理清当前村庄适宜的山林资源基础上,利用上级政府划拨的“青梅种植”专项资金有序开展青梅种植。此外,政府协助引入外来资本承包青梅管理,促进资本要素与生态要素的结合。

    “政府上边派人下来评估的这些林地,他们说适合种青梅,我们就种青梅。我们对这个没有概念,但是比我们原本不管不顾好得多。”(访谈资料)

    进一步地,政府召唤能人入村协助探索生态资源价值的实现路径。由于企业盈利目标与村庄追求的经济与生态效益相统一存在矛盾,双方目标偏差影响资源价值实现进程。鉴此,县委组织部邀请原省交通厅办公室主任范训明回村任职,另加三钢集团驻村第一书记张兴锋,两位能人进入村庄协助上级政府工作。二人通过鼓励村中有能力、有资本的村民与企业合作经营青梅园,建立情感维系,培育共同产业。能人入村带来40万发展资金并撬动资本持续输入,成为村庄开发生态资源的物质基础。同时,两位书记发挥人脉优势,一方面沟通政府与企业,另一方面倾听村民朴素诉求,通过营造氛围将生态资源的潜力与价值实现的必要性理念嵌入村民认知,推动了全村协同献力资源价值化的过程。

    “范书记和张书记给我们村带来了资金,解决了我们原有资金不足的发展困境。另外,他们见过的东西多,在长溪的治理中可以发挥很大作用。(访谈资料)

    在政府与能人合力下,长溪村因地制宜进行“分区特色经营、整体综合效益”的山林生态空间打造。政府赎买被划为生态区位的商品林,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兼顾村民利益与生态效益;地势平坦区域利用外来资金种植专门树种,连接青梅园形成体验区。另外,结合村庄传统物流业特色,为整体区域附加“车”文化。在政府主导、能人协作下,长溪村的长足发展吸引村民回归就业,并通过将长溪村民与外来企业纳入多元利益协调机制的方式,达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目标的统一。

案例分析与经验提炼

    上述典型案例清晰地展现了不同路径下条件组合相互作用的因果机制。本部分从“资源价值显化、经营策略选择、资源价值实现”三阶段入手进行分析。

    “小规模-资源分散-政府主导”型村庄由于生态资源零碎分散,村民所拥有的自留山地呈支离化分布状态,难以形成规模化种植收益,故而村民缺少经营林地的积极性。因此在村庄生态资源价值显化阶段,往往需要依靠政府强力推动来实现林地价值的显化。而在经营策略选择阶段,由于村庄并非以林地产业作为支柱型产业,如何处置林地资源在村庄议程中并非处于核心地位,因此往往选择外包给企业的租赁型经营模式以节省村集体的注意力损耗。然而,由于村庄林地资源小而分散,村民不可能依靠林业资源营生,必须另谋出路;但对于大多数“靠山吃山”的村庄而言,山林资源又是为数不多可资利用的宝贵资源,因此,该类型村庄经历资源价值显化与经营策略选择阶段后,大多会依托林业走上产业融合发展道路,以此建立可持续的资源价值转化机制。

    而在“资源集中-村集体主导-能人带动”型村庄的资源治理情境中,资源分布集中意味着摸清村庄生态资源底数的难度较小,受资源禀赋条件的限制不大;而村集体主导和能人带动则意味着村庄具有较强的治理能力和较高的自主性。因此,在资源价值显化阶段,精英领导下的村集体能发挥出村庄治理的主导性作用,依靠村庄内的强社会资本跨过资源价值评估环节和权属界定环节,动员村民进行生态资源流转;而在经营策略选择和资源价值实现阶段,村庄则能以独立主体身份与外部市场主体协商谈判,自由的选择利益分配与资源长效转化机制,根据村庄实际因地制宜选择合适发展道路。

    至于“大规模-政府主导-产权明晰”型村庄,拥有明晰的资源产权归属代表村庄具备良好的资源流转基础,而庞大的资源规模一方面体现了村庄以林业为主导产业进行多样化发展的可能;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林业资源牵涉利益面广大,需慎重选择经营策略。因此在资源价值显化阶段,村庄通常依靠政府总体性战略规划和高位推动来开展产权界定、存量盘活、资源流转整合、价值评估等活动;在经营策略选择阶段,村庄通常会选择能够保留一定议价谈判权、维护村庄资源掌控能力的股份联营模式进行经营。而在“资源价值实现”阶段,庞大资源规模和政府的高位推动均赋予了村庄链接外部资源的发展机遇,村庄可以根据实际选择多元的资本化、产业化发展道路。

    虽然村庄在生态资源价值实现的各个阶段中并非总是一帆风顺,内生动力不足、长效治理失衡、利益协调陷入僵局等问题持续存在,但符合典型路径的村庄往往能够依据比较优势形成异质性的治理机制,逐一击破上述实践难题,达成“殊途同归”之景。

结论与政策建议

    高效实现乡村生态资源价值既是当前学术研究的重要议题,也是深化生态领域“中国之治”,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关键步骤。本文基于“社会-生态系统”分析框架,从资源规模、资源分布特征、治理结构、产权系统、行动者特征五个维度出发对福建省三明市40个样本村落进行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帮助识别出乡村生态资源价值的实现路径。研究发现,“小规模-资源分散-政府主导”、“资源集中-村集体主导-能人带动”、“大规模-政府主导-产权明晰”,是实现乡村生态资源的三条典型路径;这三条路径具有73%的覆盖度,因此对于我国大部分村庄而言,都可以根据这三条典型路径找到相应的生态资源价值实现道路。

    结合上述发现,本研究针对不同的生态资源价值实现路径,围绕每一路径的主导治理主体,提出相应的政策与治理建议:

    对于“小规模-资源分散-政府主导”型村庄而言,由于村庄资源规模小且分布零散,村民对于生态资源价值往往存在矛盾心理:一方面,他们注定不可能像大资源规模村庄的村民一般依靠丰富的林业资源营生,必须另谋出路;另一方面,山林资源又是它们为数不多可资利用的宝贵资源。针对村民的矛盾心理与资源制约困境,政府应(1)积极推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明确产权主体及其权利,建立配套利益分配制度,搭建专业化的土地流转平台,以有效的制度保障村民参与资源流转等集体行动的积极性,为农村流转土地,整合资源提供有利条件;(2)基于村庄的发展定位进行整体规划,通过“摸清家底”打造“生态资源清单库”,将散乱闲置的林地、水域、农田等生态资源初步整合并进行重构,为统一性的经营开发做足准备;(3)重视特色优势产业业态的植入,发挥特色产业对其他生态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以产业发展促就业发展,促进农户生计转型,让农户兼顾生产生活,推动实现财产性与工资性收入的双增收,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与生态建设的良性互动,构建出一种囊括生态资源保护、生产、开发、经营、交易等经济活动的产业集合,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动态平衡。

    对于“资源集中-村集体主导-能人带动”型村庄而言,由于在发展过程中缺乏政府的有效支持,生态资源价值的实现与治理责任,都落在村两委与村庄精英身上。因此,村集体应(1)注重对村干部、农户的种植、管理技能等人力资本方面的培训,培养己方人才,提升村集体内生发展能力,让合作与“扶智”形成合力,在实现生态资源价值的同时助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2)重视村庄社会资本等要素的培育,为外来资本进山入林提供良好渠道,利用外来资本力量撬动、盘活乡村生态资源,实现生态要素与资本要素的融合,为“两山”转化打下良好基础;(3)充分挖掘自身具有的如历史文化等其他资源, 将其内嵌于生态资源开发的过程之中,打造乡村生态资源经营的品牌形象,发挥品牌宣传效应,以品牌宣传带动村庄整合其余项目资源投入其中,实现要素的最优配置,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多样化生态产品。

    对于“大规模-政府主导-产权明晰”型村庄而言,村庄的生态资源规模庞大且产权明晰,意味着具备良好的流转基础和实施重大改革试点的潜力。但庞大的资源规模也增加了治理难度,因此,政府应(1)在落实上级政府指示与规划的基础上,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针对各村庄的资源禀赋和优势条件进行个性化顶层设计;(2)引导加强村集体班子的建设,积极推动“能人治村”工程,通过引入乡贤、精英,帮助村庄捕捉发展机遇,凝聚向心合力,培育村庄资源价值转化与实现的长效、内生动力;(3)引入与村集体具有生产要素禀赋互补性的外部主体与要素资源,通过与国有企业、外来运营商等主体进行协商合作,对生态资源进行规模化经营、资本化运作,弥补村集体粗放经营的短板,有效提高生态资源的价值转化效率。


    感谢“策论中国”参赛团队:厦门大学《青山变“金山”:如何走好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实现之路?——基于福建省三明市10镇40村的深度调查》团队报告!


1三明市“林业碳票”是一种以5年为周期记录某片权属清晰林木固碳量的凭证。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评估、林业主管部门审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签发,是生态效益收益权的实物载体,具有交易、质押、兑现、抵消等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