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论】创新积分,为科创企业发展赋能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企业创新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重要策源地,如何激发创新、鼓励创新一直是政府关注的重点。科技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标志着“创新积分制”适用范围从国家高新区进一步扩展到全国试行。创新积分制作为一种评价体系,正是政府治理数字化、科学化的一种创新手段。

精准识别科创企业价值

    “创新积分制”是科技部火炬中心为有效解决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开展试点的一种新型科技金融政策工具,通俗来讲,就是给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打分。其核心指标共涵盖3类一级指标及18个二级指标,除了这些容易被量化的内容外,还指出各地方可结合实际自主探索形成地方指标。

    2015年,张家港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自2020年起该制度在国家高新区试点,主要应用于企业融资方面。通过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数据,可以精准识别和有效发现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解决了科技企业轻资产、难质押的困境。

    “企业创新积分制”推行以来,有效解决了科技企业对接头绪多、享受政策难、获得资源慢等问题。例如杭州高新区于2020年9月率先进行了探索实践,其指标体系评价以企业营业收入规模为标准,将评价对象企业划分为“种子期—苗木期—成长期—壮大期—成熟期”五个发展阶段,根据相应的创新积分,企业可以享受金融服务“一线通”服务,对企业创新积分参评企业的基础授信额度不低于50万元。成都的核心指标体系包含4项一级指标和21项二级指标,在2023年9月在全市推广应用,企业利用创新积分政府信用背书可申请获得银行无抵押纯信用贷款支持。湖北省是全国首个全省推广创新积分制运用的省份,开发“科创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款”模式,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创新积分制”评分精准画像。

    截止2023年底,实施“创新积分制”的试点高新区已达133家,其中包括101家国家高新区和32家省级高新区,覆盖25个省份,此次向全国推广试行,将进一步推动“创新积分制”提质扩面和规范实施。

小积分拓展创新大空间

    《“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明确了“统一指导、全国试行,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精准画像、多元赋能”的基本原则,希望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积分企业精准画像,让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创新积分制”来增强数字化治理能力、精准施策能力和现代化服务能力。银行类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可以将企业创新积分作为参考作为授信和投资依据,支持管理部门决策与引导,促进产业资源与积分企业的融合。

    推广创新积分制,让其真正发挥效用,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统一认知,精准画像。科学、客观的创新积分评价指标及权重是确保积分制实施成效的关键与核心内容之一,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数据积累水平不一,在具体实施中各地政府明确牵头主管部门,制定可行的实施规划;健全跨部门协调协同机制,协同科技、税务、市场监管、人社、发改、工信等各部门进行数据归整;积极发动科创企业、金融机构、高校研究院所力量参与到评价指标的制定和评比中,注重可获取、可量化数据,根据当地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和企业情况构建创新评价指标。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化支撑能力。当下各地政府已建立了各类政务信息化项目,对企业的创新积分评价需积极依靠已有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避免各个园区、金融机构新建评价指标和系统的浪费;积极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减少企业数据填报和人工计算负担,便于企业和相关部门及时了解积分情况,精准匹配推送惠企政策,为不同阶段的企业匹配相应的服务;各项申报流程电子化、智能化,提升金融授信及政策申报效率,真正帮助企业激发创新活力。

    三、加大宣传应用力度,引导创新积分用到实处。在创新积分的推广落地方面,需设置运营管理机构,对积分数据查询共享等业务进行指导;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办法,引导金融机构等部门对创新积分的应用,并定期评估创新积分使用况,强化结果运用,激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资源投入。

    四、抓好制度建设,加大创新积分赋能的广度和深度。政府应以全流程视角推进创新积分制体系建设,通过创新积分筛选当地优质企业,把创新积分纳入各项考核评比中,探索除金融外的财税、科教、产业、金融等政策资源支持,建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助力地方经济发展;通过企业得分情况分析企业创新发展短板,针对性解决企业发展和当地产业体系建设等问题;未来持续提升迭代评价指标体系,扩大企业和机构参与规模,吸引各类创新要素向科技企业集聚,促进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