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2025年,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稳外贸稳外资,并就“稳定对外贸易发展”“大力鼓励外商投资”等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稳外资政策持续“加码”,引资“磁吸力”进一步加强。
高质量吸引和利用外资是我省建设外贸强省、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产业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集聚全球高端资源、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浙江进出口规模首次突破5万亿元大关,其中出口3.9万亿元,规模稳居全国第二;实际使用外资达152.7亿美元,规模跃居全国第三;对外直接投资额171.4亿美元,居全国第二。
随着国际环境深刻复杂变革,当前招引外资呈现出新形势:一是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二是大国竞争博弈阻碍全球资源要素流动;三是全球产业链重构呈现多元化、分散化趋势。
我省吸引和利用外资面临新问题:一是“碳关税”等国际环境对我省外资招引影响明显;二是外资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外资结构亟需进一步优化。挑战和不确定性不断增加。对此,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李敏教授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形势下高质量吸引和利用外资的对策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加强全球形势研判,优化布局海外招商网络
一是商务部门及时掌握分析西方主要投资国家的外资政策,对我省外资招引面临的新形势进行研判,提高各地应对能力。
二是构建全球海外招商网络体系,充分整合跨国企业、境外经贸合作区、浙商侨商等对外联络信息资源,积极拓展海外中介和平台招商渠道。
三是加强对欧盟征收“碳关税”涉及行业的政策研究,制定相应的应对政策,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储备一批能耗排放指标,促进一批优质涉碳项目招引落地。
四是拓展吸引外商投资渠道,指导各地排摸跟进存量企业增资或技改意向,鼓励引导企业再投资。加大以民引外力度,梳理一批有意向与外资龙头企业开展股权合作的民企清单,推动知名“走出去”浙企将境外利润反哺浙江。
完善外资营商环境,强化精准化服务
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面向优质外资企业的核心诉求和关注点,在政策、服务、产业配套等方面做精做细。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畅通外资企业的投诉反馈渠道,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常态化运行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围绕在用地、能耗、出入境等方面突出问题为企业提供更为个性化、便利化的服务。
三是迭代优化数字化引资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精准匹配外资企业需求和当地资源优势,对重点外资项目开展常态化跟踪服务。
四是加强园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招引力度,进一步补链、延链、拓链,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加齐全的产业链配套。
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引资力度,优化引资结构
把打造全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与推进外资招大引强一体谋划,加大重点行业外商投资项目的招引力度,进一步优化引资结构。
一是大力招引“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外资项目。聚焦“415X”重点产业,以绿色石化、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集成电路、高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为重点,着力招引一批标志性先进制造业外资项目。充分用好杭州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加大金融、医疗、信息等服务业外资招引力度。
二是挖掘设备更新市场引资潜力。一视同仁支持内外资企业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结合市场需求瞄准电子、机械、医疗、航空等领域全球领先的设备制造商,组织开展“点对点”招商,引导其在国内生产,分享市场红利。
三是大力支持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大力支持世界500强、隐形冠军、行业龙头外商投资企业在浙江设立研发中心,在国际化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转换、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等方面完善保障措施,畅通国际合作渠道。鼓励外商投资研发中心与内外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共同推进我省产学研协同创新。
四是实施跨国公司“总部增能行动”。加大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力度,鼓励支持更多跨国公司或世界500强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鼓励支持跨国公司多个产业项目集群式布局我省。